阳光检察

渭南潼关检察院对辖区内一尾矿库改造项目实施检察监督

作者:梁春强 李战虎

发布时间:2020-08-01 10:58:11

来源:群众新闻网

7月29日,根据《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相关规定,结合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渭南市潼关县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诉前检察职能,对辖区内潼关中金矿业有限公司一尾矿库改造项目实施现场监督。

尾矿库是矿山企业最大的环境保护工程项目,是矿山选矿厂生产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其安全与否将直接关系当地的环境安全、防洪安全以及水资源安全等。位于潼关县桐峪镇的该处尾矿库的改造升级工程是市级重点督办项目,其重要性可想而知。通过与该公司主要领导座谈,查阅该尾矿库的相关审批手续,实地查看项目改造现场,第二检察部干警对企业能提高政治站位,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表示认可;对企业能顾全大局,高标准认真全面的执行改造要求表示赞许。

实地查看工作结束后,检察干警们与企业负责人深入研讨并达成一致共识:保护生态环境是社会共同的事业。检察机关服务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不仅要健全完善与环保、水利、国土等相关执法等部门的沟通衔接机制,更要创新工作方法,为企业主动提供法律支持,协调畅通信息共享机制。相关企业也要主动接受监管,多方形成合力,共同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守护一方水土,打造绿水青山。(梁春强 李战虎)

责任编辑:张娇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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