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汉中市西乡县人民检察院以“一个主导”为核心、“两项制度”为基础、“四个集中”为支撑,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提高认罪认罚适用率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
发挥检察官主导作用,推动诉讼进程。对于交通肇事、盗窃、故意伤害等常见、高发犯罪案件,检察官积极引导犯罪嫌疑人退赃退赔、促成和解,争取被害人谅解,通过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提升案件当事人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认同。
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保障诉讼活动顺利进行。为保障认罪认罚工作落到实处,该院从健全工作机制上下功夫,加强与县司法局、律师事务所的联系沟通,制定了律师值班制度,对律师值班时间、值班费用等方面达成了协议,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推进创造了有利条件。同时,实行“不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背书审批”制度,每月统计认罪认罚适用情况,对未适用认罪认罚的案件,要求承办人逐案说明原因,压实工作责任。
运用“四集中”方式快速办理案件,提高案件质效。对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轻微刑事案件,符合认罪认罚适用条件的,设立“绿色通道”,通过集中受理、集中签署具结、集中快速起诉、集中速裁审判,简化工作流程、缩短办案期限,切实真正做到办案依法、公正、从简、从快,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石瑾 )
责任编辑:张娇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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