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岚皋县检察院联合县司法局组织辖区内社区矫正对象到县新时代文明实践点——堰门镇“红军屋”教育基地,开展爱国主义集中教育活动。
活动中,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全体社区矫正人员重走了当年李先念部红三十军第一纵队在堰门四房院子附近的红军道,参观了红军屋陈列物品,聆听了当年红军革命事迹,现场开展了劳动教育。通过缅怀革命烈士、回顾历史,使社区矫正对象接受了一次深刻的爱国主义教育和精神洗礼。随后,在该村支部活动室,检察官向社区矫正对象宣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要求他们深刻理解社区矫正的意义,从内心深处自我革新,更加自觉地接受社区矫正,服从监督管理。
本次活动的开展,有效地激发了社区矫正对象的爱国热情,增强了社会责任感,他们纷纷表示要继承和发扬革命先烈的优良传统,感恩党和政府,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自我重塑,更好地回归社会。(段祖惠)
责任编辑:张娇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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