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18日,渭南市大荔县人民检察院邀请3名人民监督员对犯罪嫌疑人刘某某等18人涉嫌非法采矿罪、诬告陷害罪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出庭公诉旁听,并对检察官的出庭活动进行监督。
庭审结束后,大荔县人民检察院召开了“人民监督员监督出庭公诉评议会”。会上听取了人民监督员对检察官出庭行为规范、文书质量、讯问询问、举证答辩等指控证明犯罪情况的意见和建议,人民监督员对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坚持公平、公正、审慎的司法态度和担当精神给予充分肯定和评价。
据了解,此次是大荔县人民检察院首次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办案的活动。今后,大荔县检察院将不断深化检务公开,探索拓宽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机关办案活动的范围,进一步转变执法理念,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的监督作用,不断提升司法办案规范化水平和检察机关办案的透明度。(通讯员 李大跃 胡慧芳)
责任编辑:唐兰可
更多资讯,下载掌中陕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