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岚皋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甘晓罡带领帮扶干警深入佐龙镇正沟村火灾受灾户王某某家中,了解受灾情况,并送上了生活物资和慰问金。
经了解,王某某是搬迁贫困户,新房位于集镇安置点。为了发展产业,在农村老家办起了养殖业,现有土鸡存栏200余只,4头母猪正在待产崽中。然而6月11日晚10时许,位于养殖场的生产用房因电线老化引发火灾,导致屋中存放的养殖饲料和衣物、农具等生产生活物资在大火中全部损毁,所幸火灾得到及时扑救,没有造成人员受伤,牲畜也没有受到损失。甘晓罡得知情况后,心系贫困户安危和生活上的困难,第一时间到户查看受灾情况,送去大米、食用油、棉被等生活物资和慰问金500元,并叮嘱镇村干部,要妥善解决他们受灾遇到的困难,全力帮助恢复养殖业,确保脱贫产业不受影响。(陈宏佑)
责任编辑:张娇娇
更多资讯,下载掌中陕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