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大荔县人民检察院公诉部认真贯彻院党组部署,把打造“阳光公诉”工作机制确定为创新工作,制定并向社会公开了“阳光公诉”十项承诺。
这十项承诺包括开通阳光公诉热线和公诉接待窗口,建立权利义务告知制度、公诉案件的查询制度、讯问监督制度、公开评议制度、不起诉征询制度、检察文书说理制度、针对不起诉人员的跟踪考核制度,坚持办案渠道畅通化、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跟庭监督,延伸公诉职能,完善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等内容。
据了解,大荔县人民检察院将十项承诺内容、公诉部及干警职责、工作流程图以及干警监督台进行了公示,切实规范了检察干警的执法行为,增加了该院公诉工作的透明度。(唐兰可 高盼成 通讯员 李大跃 胡慧芳)
责任编辑:梅傲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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