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国时期,老百姓买房
1930年,北平市财政局土地股评价委员会调查与评估全城住宅,评估的结果是小洋楼最贵,每间均价400块大洋;普通楼房次之,每间均价176块大洋;四合院瓦房再次之,每间均价130块大洋;普通平房再次之,每间均价80块大洋。这时银元的购买力已经下滑,一块大洋仅仅相当于30元到45元人民币。假定一块大洋折合40元,每间房建筑面积平均是20平方米,可以很直观地得到1930年北京住房的平均价位:小洋楼每平米800元,普通楼房每平米352元,四合院瓦房每平米260元,普通平房每平米160元。

同样在1930年,北平市社会调查所记账式调查全城工薪阶层的家庭收入,调查对象共有2300家,包括小学教员、人力车夫、三等巡警、纺织厂工人和店员,每家平均月收入16块大洋,折合人民币640元。这种收入水平当然很低,不过跟当时房价比可不算低,因为那时的工薪阶层攒几年钱就能轻松买小院。
每平方丈大约是11平方米,把平方丈计价换成平方米计价,即使是区位最好的普通瓦房,均价也只有1345元/平方米,是今日北京同地段房价的几十分之一。

那时北京房价之所以如此之低,最直接的原因是房多人少。原住民不消说,家家户户都有住处,即使外来的新移民,也可以很轻松找到落脚的地方。1930年北京常住人口大约150万左右(含郊区),而住房却有119万间,再加上因没门牌而没被政府统计到的大量棚屋,差不多可以人人一间了。民国时,即使是北京区位最好的普通瓦房,均价也只有1345元/平方米,是今日北京同地段房价的几十分之一。

二、民国买房交易过程
据民国13年的买卖凭证显示,出典人在一定期限内(假设5年),将其所有的房地产,以一定典价将权利过渡给承典人。双方首先要签“典契”,而典价就是“押议”,即大洋700元,如果房屋破损需要修缮的,就得再签个“装修单”,让出典人负责找人维修。出典人在典期届满时交还典价和相应利息从而赎回出典的房屋,即“回续”,假如5年期满未能交还,那就得“让期”,由承典人补足典房的差额而取得房屋的所有权。

另外,在这几张纸的下方,还有长长一排黑色的“十”字或“押”字。原来,当时房产交易可是要有证人见证的。因此当事人就会找来亲戚朋友或者邻居,共同见证整个交易过程,每个证人最后还要签字画押。

除了房产交易证,“国民政府财政部验契纸”也很特别。该纸呈长方形,较瘦长,下端还贴着两枚形似邮票的玩意,叫作“国民政府印花税票”。
三、知名人士买房的成本
鲁迅先生1912年5月到北京任职,开始了他十余年的“京漂”生涯。刚到北京时,鲁迅住在他的作品里经常出现的S会馆,即山会邑馆,“山会”指山阴县和会稽县,这两个县是清代绍兴府所在地。北京历史上有许多会馆,大多是京官为了方便家乡读书人来京应试及候补官员暂住捐建的,同乡求居例不交租,或只交很少一点管理费,鲁迅当时交的租金也不多。

到了1919年,为了全家团聚,鲁迅和周作人花了3675元买下八道湾11号一座“三进的大院子”。1924年,鲁迅花不到1000元买下阜成门内西三条的一套四合院。中国历史上货币的购买力以米价来衡量最为可靠。1919年、1924年北京的米价每百斤平均价格分别为5.35元和7.94元。这就是说,八道湾房产约值7万斤米,以现在米价2元一斤来算,大概值14万元钱。同理,西三条四合院房价约值12500斤米,相当于现在的25000元。鲁迅的收入,包括教育部月薪300元及稿费、讲课费。这样看来,八道湾房产约需鲁迅一年的工资,而西三条四合院只值两三个月的工资。

鲁迅在北京买过两回房。
第一回买房是在1919年,鲁迅跟弟弟周作人合伙,买下西直门内八道湾胡同一座四合院,不算契税和装修款,花了3500块大洋。

第二回买房是在1924年,鲁迅从八道湾胡同搬出来,去阜成门内西三条胡同买下另一座四合院,不算契税和改造费,花了800块大洋。
按银元在民国前期的购买力,按一块大洋折合50元计算,3500块大洋不到18万元,800块大洋刚刚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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