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下午,宝鸡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黄德仓在检务督察部主任宋武的陪同下,到千阳县人民检察院督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情况。
在督导中,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宏亮代表院班子汇报了疫情防控工作、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1至4月检务督察等情况。听取汇报后,黄德仓认为近年来该院党组坚持“团结进取,争创一流”,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各项措施,检察队伍实现了无违纪违法、无控告、无举报、无投诉,零事故,被县委表彰为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同时他要求该院在当前一要深学细照笃行,严格教育管理,把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的各项要求落细落实落地。转变思想观念,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强化底线思维,切实抓好值班应急和自身安保工作。
最后,黄德仓还针对当前疫情防控、诉讼档案归档清理、车辆管理、机要保密、值班备勤等工作做了强调。(赵亚岚)
责任编辑:梅傲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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