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凤县人民检察院检务保障工作结合检察工作发展的总体思路和要求,深入了解当前检察工作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聚力保障主责主业、聚力规范经费保障工作、聚力服务业务工作的长久性,保障新形势下的检察工作。
聚力保障主责主业,保障检察工作平稳运行。以执法办案为中心,立足检察业务工作,在经费保障、办案装备配置等方面向办案部门倾斜,积极为检察业务提供统计查询、档案查询和检察技术服务,及时跟进办公办案设备维护,加强与业务部门的沟通,了解业务部门的需求,增强服务的针对性和时效性,提升服务质量。将资金更多地投入到执法办案、信息化建设、科技装备等项目,为检察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有效保障。先后完成了案件管理中心、远程视频接访室、侦查指挥中心、监所同步录音录像办案区审讯室、高清视频会议系统、检务公开网络平台建设等多项重点建设任务。更新高速激光打印机、多功能一体机等办公自动化设备,更新台式计算机和便携式笔记本,执法执勤车辆,配置多媒体示证设备、便携式同步录音录像设备、便捷式打印机等办案设备。购置了电子卷宗系统设备和智能检测巡逻车系统,充分发挥现代科学技术在侦查办案中的保障和推动作用。
聚力抓好财务管理的规范性,促进检察工作日常运行。要加强预算管理,积极争取财政支持,把所需经费尽可能列入财政年初预算的,研究梳理因新任务新要求增加的工作量和装备需求,重新制定检察装备建设规划和配备标准,建立与工作需求同步增长的经费保障机制。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相关规定,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定点接待、重大项目支出事先报告、车辆定点维修等制度,严格控制行政经费,特别是压缩“三公经费”支出。修订完善院国有固定资产管理、装备管理、财务管理、公务接待等规章制度,突出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实现以制度管人、管事、管物。在公务接待方面,遵循“先审批、后接待”原则,严格公务接待审批制度;在车辆管理方面,严格执行公务用车改革,杜绝公车私用;在固定资产管理方面,建立台账和卡片,实行计算机动态管理,做到资产来源明、去向清,确保有账必有物、有物必有账。强化内部监督和廉洁风险防控,定期公示经费开支情况,自觉主动接受监督。加强内部审计,积极配合审计、财政部门,落实年度审计和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聚力服务业务工作的长久性,以制度完善检察工作。首先,结合实际制定了《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制度》《公务接待管理制度》《车辆管理使用制度》等,来实现对人、财、物的管理,达到依章办事、有据可查的目标。其次,要做到量化责任。在年初建立岗位目标任务清单,把各项工作细化、量化到人,对事务性的工作制定规范目标,对文字信息及调研工作,制定成果目标。运用不同的考核标准,针对党务工作、检务工作、中心工作三个方面,按月、按季度,按半年、按全年在全院公示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形成催办单以此督促后进工作,为检察工作的长久运行提供制度保障。(张俊 闫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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