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检察

长安区检察院司法救助体现法律温度

作者:王涵梅

发布时间:2020-05-04 14:25:07

来源:陕西传媒网

“多亏你们了,我媳妇儿的药终于有了着落……”近日,刘某在和侯某签订了还款合同后激动的对长安区检察院检察官说。

刘某的妻子汪某在上班途中被醉驾的侯某撞致重型颅脑损伤、颈椎体、胸椎体等多处骨折,自此汪某开始了漫长的病榻生活,不仅生活不能自理,而且长期的治疗费、医药费、护理费等各项费用压弯了丈夫刘某的脊梁。刘某无奈下提请辖区法院强制执行判决的赔偿金,但因肇事方侯某无可执行的财产而中结,赔偿之事只能等侯某服刑1年10个月后再议了。

长安区检察院干警得知此案,迅速联系了刘某,提请国家司法救助,在两个月的时间内给予了三万元的司法救助款。

救助款的发放虽解决了刘某的燃眉之急,但并不能解决刘某的根本问题。在对此案跟踪办理中得知侯某已服刑完毕,检察官联系辖区法院执行局办案法官,经过一个月的调查、走访,以及对侯某收入、消费的评估,做出了还款计划。终于在五一节前,促使双方达成了“按揭赔偿”的协议,即根据侯某出狱后的工作收入,每月支付刘某人民币4000元的赔偿款,分183个月支付完总金额。

截至目前该合同顺利执行中,现已执行了8个月3.2万元。(通讯员 王涵梅)

责任编辑:张娇娇

更多资讯,下载掌中陕西

陕西新闻

编辑推荐

群众新闻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Copyright © 2012-2026 by www.sxdaily.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