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上午,商南县检察院检察官与法官、值班律师一同前往发案地,出庭公诉一起森林失火案,案件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法院当庭宣判。
被告人叶某,今年78岁,居住在一偏远山村,因清明节为母亲上坟不慎引发森林火灾。案件向法院提起公诉后,该院承办检察官考虑到叶某年龄大,居住地距离县城较远,且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到县法院参加开庭,便和法官沟通,建议到叶某所在地基层法庭开庭审理此案,并为叶某联系了值班律师,在庭审前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庭审过后,检察官围绕生态环境保护对叶某进行了法治宣传和教育,叶某表示今后一定尊法、学法、守法,爱护生态环境。
深入发案地开庭,既确保了案件诉讼程序顺利进行,又彰显了检察机关平和、文明的司法理念和对当事人的人文关怀,同时还敲响了生态保护的警钟,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毛玲玉)
责任编辑:张娇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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