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月23日下午,记者从榆林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十场新闻发布会了解到,从2月24日起,榆林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全部恢复正常上班秩序,开始正常办公。
据发布会通报,截至2月23日10时,全市累计报告新冠肺炎确诊病例3例,现已全部治愈出院;累计报告疑似病例16例,均已排除。累计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699人,目前已解除隔离630人,医学观察69人。
2月21日起,榆林市实现了新增病例、确诊病例、疑似病例“三清零”。榆林被国家确定为疫情较低风险区,除定边县为中风险区外其余11个县市区被省上确定为低风险区。
据悉,按照中省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分区分级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根据目前榆林市属于非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的实际情况,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经过慎重研究决定,在做好防输入工作的同时,在全市范围内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从2月24日起,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全部恢复正常上班秩序,开始正常办公。大专院校、中小学校、幼儿园待教育部门明确开学时间后另行通知,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开学。
从23日零点起,全市范围内除机场、火车站、汽车站的检查点继续保留外,国道、省道、高速公路出入口及地方道路等临时设置的所有检查站一律撤销,全面开通已关闭的高速路口,恢复正常交通秩序,确保交通运输畅通。
全面恢复县际班车、市域和旅游景区公共交通,落实好消毒、通风等防疫措施,司乘人员和所有乘客必须佩口罩,严格控制乘客数量。
关于如何继续做好复工复产后的疫情防控工作,发布会通报,在全国疫情解除之前,坚持“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的总策略,全市上下密切协作,把防控重心下移到基层,把防控力量下沉到乡村社区,严防死守,群防群控,坚决打蠃疫情防控阻击战。
要切实坚持重点人群信息排查机制,由基层社区和单位落实管控措施。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工厂、工地、商场、超市、宾馆、饭店、农贸市场、个体门店、户外旅游景区等生产经营场所恢复正常上班和生产营业后,要严格执行卫生防护有关规定,实行体温检测制度,公共场合戴口罩,定时做好消毒,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继续停止全市城乡各类群体性聚餐、宴席、聚会,取消文艺演出、体育赛事和宗教场所等大型活动,继续关闭各级各类室内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纪念馆、展览馆、体育馆、游泳馆、电影院、歌舞厅、棋牌室、洗浴中心、网吧等室内人员聚集场所,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带来的疫情扩散风险。市内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要进一步落实防控措施,对返工返岗人员要严格管控,所有企业要实行复工复产健康检查制度,对确认没有去过高风险地区的人员在经过健康检查正常后,可以复工复产。
根据当前榆林市疫情防控总体态势和节后急诊病人增多的趋势,将有序开放二级以上医院普通门诊,各医疗机构要继续严格实行“三通道”预检分诊制度,落实首诊负责制,加强发热门诊管理。(记者 曹战军 马艳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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