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中央批准设立陕西金融法院,通过我们的持续调研,认为作为‘一带一路’重要节点的陕西,很有必要也迫切需要设立陕西金融法院。”在委员驻地的小组讨论现场,全国政协委员、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巩富文的发言,吸引了不少媒体记者的关注。
这个想法,和巩富文平日的工作密不可分。“目前,陕西共设有各类金融机构1099家,金融机构总资产超过5万亿元。2018年实现金融业增加值1419.87亿元,占GDP 6%左右。数十万件的金融纠纷以诉讼案件的形式进入法院。设立陕西金融法院,集中管辖全省金融案件,对服务和保障陕西的金融市场稳定具有现实紧迫性。”
巩富文认为:“在陕西设立金融法院,能够进一步规范全省金融案件审判,提高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及时填补我国内陆腹地特别是‘一带一路’沿线省份未曾设立金融法院的空白,并与上海金融法院相互补充,推动我国金融法院体系更加完善。”记者 石喻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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