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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 述 述 评


“黑水”事件谁之过


2007-10-08
  
  自2003年美国发动伊拉克战争以来,美方人员滥杀当地平民的事
件屡见不鲜。最近发生的美国“黑水”保安公司人员涉嫌射杀多名伊
拉克平民的血案,再次在国际社会激起公愤。       
            
                   “黑水”事件冰山一角

  美国占领伊拉克后,严重依赖私人军事服务企业,导致私人保安
等受雇于美国政府机构的合同人员数量暴增,加之占领当局放任,使
得部分“当代雇佣军”无法无天,肆意妄为,形成一大祸害。正如布
鲁金斯学会高级研究员苏珊·赖斯所言,“黑水”事件只不过是上述
问题的“冰山一角”。
  美军中央司令部发布的数据显示,目前在伊拉克为美国工作的私
人军事服务企业员工多达18万,已超过驻伊美军人员总和,其中,担
任保安的大约3万人。这些人良莠不齐,其中一些人劣迹斑斑。
  根据美国国会最近发布的调查报告,2005年以来,“黑水”公司
卷入了在伊拉克发生的近200起枪击事件,其中约84%都是胡乱开枪,
毫不顾及平民的死伤。美国民主党总统候选人、众议员库西尼奇强调,
保安公司在伊拉克滥杀无辜是无可抵赖的事实。

                  非不可也,是不为也

  “黑水”事件的发生,从表面上看,是保安公司钻了相关法律缺
失的空子,但本质上是美国有关方面的放任。美国于2000年实施了《
军事治外法权权限法》,允许美国法庭惩治在海外违法的私人保安公
司,但适用对象仅为国防部雇用的保安公司和其他军事服务企业。“
黑水”公司
  等受雇于国务院及其他美国机构的保安公司,则不受此法约束。
  2003年,时任美国伊拉克占领当局最高行政长官布雷默签署一道
命令,规定美国私人安全公司的雇员在伊拉克执行安全合约时,不受
伊拉克法律约束。这使得相当部分私人保安对美国以及伊拉克法律都
享有实际上的豁免权,可胡作非为。
  美国南得克萨斯大学法律教授杰夫里·科恩等专家指出,美国对
在伊拉克工作的私人保安公司监管不力,除了法律上存在漏洞外,主
要还在于主观上的放纵。他指出,尽管国防部雇用的保安公司在伊拉
克违法的情况不少,但极少有人受到《军事治外法权权限法》制裁。

                       政企利益共同体

  与军工企业一样,新兴的军事服务企业与政府关系密切,有着共
同的利益。“黑水”公司从几年前的一个仅有几个人的小企业,成长
为当今美国最大的私人保安公司之一,是与政府的大力扶持分不开的。
2003年以来,该公司从美国政府手中获得了数亿美元的伊拉克合同,
而在此期间,公司董事长普林斯也向执政的共和党提供了巨额政治献
金。
  从根本上说,“黑水”事件是美国政府对伊政策和对伊拉克人态
度的一个缩影。《新闻周刊》专栏作家迈克尔·赫什指出,美国对伊
军事行动有一条不成文的“潜规则”:就是先假定伊拉克人都是恐怖
分子,因此要“先发制人”,先抓或先杀了再说,这其中的强权心态
和霸权逻辑是不言而喻的。
         (新华社记者  杨晴川  新华社华盛顿10月6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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