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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保障人民当家作主 2007-11-14
省行政学院副教授 王彩梅
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发展
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人民当家作主
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
这些论断的提出,一是突出和强化了人民主体地位。既是对人民
民主价值和发展规律的深刻揭示,也是对社会主义价值和发展规律的
深刻揭示。二是高度重视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建设。要切实保障
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就必须坚持和完善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的
各项民主制度,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和完善党领导的
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坚持和完
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完善民主决策制度,完善民主监督制度。三是
指出了人民当家作主最有效、最广泛的途径。把发展基层民主、保障
人民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作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础性
工程重点推进,使人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
公益事业,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对干部
实行民主监督,是人民当家作主最有效、最广泛的途径。四是党的领
导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保证。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必须加强和改
善党的领导,积极发展党内民主,改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不
断提高管理社会事务的本领、协调利益关系的本领、处理人民内部矛
盾的本领、维护社会稳定的本领,做到科学执政、民主执政和依法执
政,以扩大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实现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的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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