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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4-30

国家决定1年内旅游点门票价格只许降不许涨

  新华社北京4月29日电 (记者  江国成)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9日宣布,从本月起用1年时间,对全国范围内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
导价的门票价格进行清理整顿。清理整顿期间,门票价格及游览参观
点内缆车、观光车、游船等交通运输服务价格一律不得提高,门票价
格过高的,要适当降低。
  据发展改革委介绍,为解决部分地方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竞相攀
比、价格偏高等问题,促进旅游业健康发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4月9日,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
林业局、国家旅游局、国家宗教事务局和国家文物局联合下发了《关
于整顿和规范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的通知》,要求全面清理整顿门票
价格。
  《通知》指出,游览参观点原则上实行一票制。游览参观点内缆
车、观光车、游船等交通运输服务价格应单独标示,单独销售,不得
与门票捆绑销售。禁止高价票、高回扣,除价格主管部门统一规定的
门票价格减免优惠政策外,游览参观点对旅行社等团购门票实行的价
格优惠率最高不得超过门票价格的20%。
  《通知》要求除文物建筑及遗址类博物馆外,全国各级文化、文
物部门归口管理的公共博物馆、纪念馆和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
今明两年内全部实现向社会免费开放。
  根据《通知》规定,与人民群众关系密切的城市休闲公园要充分
体现公益性,实行免费开放。暂不具备免费开放条件的,应实行低票
价,并规定实行免费开放的具体时间。
  《通知》还要求各地建立游览参观点免费开放日制度,明确对儿
童、学生、未成年人、老年人、现役军人、残疾人、宗教人士等的门
票价格减免范围和标准。对于一些重要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要由省
级价格主管部门管理,不得层层下放管理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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