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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启动国家公职人员问责制


2007-06-11
  本报讯 据新华社消息,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行政问责暂行办法日
前正式启动,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都被纳入行政问
责的范畴,只要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本部门或本单位的某
项重要工作未能按时完成的,都要向相关责任人问责。据了解,这一
切缘于《牡丹江市行政问责暂行办法》的实施。这个办法中详细列举
了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及其工作人员应当被问责的42种情形,比如决策
失误、治政失当、政令失畅、行为失范等都被纳入了问责范围。按照
规定,有关部门根据举报和申诉、上级领导批示、执法司法机关的问
责建议和新闻媒体曝光等6个方面的信息来源,就可以启动问责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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