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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失业保险金可转为就业补贴


2007-04-02
  本报讯 据新华社消息,上海市劳动保障部门4月1日出台新规定,
以补贴方式鼓励大龄失业人员自谋职业,引导那些就业积极性较低的
人群向“懒汉”说“不”。具体做法为:大龄失业人员如果实现自谋
职业,即使已经停缴社保费超过了6个月,上海市失业保险基金也将按
月给予每月所缴社会保险费50%的补贴,补贴期限最长可达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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