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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成果让人民共享——从解决民生问题看促进社会和谐 2007-08-07
“忧民之忧者,民亦忧其忧。”党的十六大以来,一项项重视民
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的政策措施,被写入党和国家的重要文件,
传递到田间地头、千家万户。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民生是根本。今年6月25日,胡锦涛总书
记在中央党校讲话时指出,要以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
利益问题为重点,使经济发展成果更多体现到改善民生上。
人们看到,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调整国民收入分配体制,集
中解决各类民生问题,让全体人民更多地分享社会发展的成果,党和
政府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
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从“三难”呼声到“惠民”之举
今年初,新华网一项调查显示,“解决看病难”居于百姓关注度
首位。与此同时,“解决低收入群众住房难”和“解决上学难”也位
居百姓关注度前列。中国社科院的研究报告将买房贵、上学贵、看病
贵称为“新的民生三大难”。
这“三难”,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现象,既反映了
百姓生活的难题,也是党和政府工作的难点。然而,难度越大,攻坚
的力度越大。党的十六大以来,国家财政向与百姓利益密切相关领域
明显倾斜。
近年来,全国财政仅用于卫生投入的增幅年均就在20%以上。同
时,国家努力推行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弥合城乡卫生资源分配不均;
在一些地方积极试行医药分开等改革,加快医疗保障制度建设,着力
构建解决看病难问题的长效机制。2006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范
围已覆盖4亿多农民,而全国患者人均住院费首次呈现负增长。
为促进教育公平,国家免除了全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杂费,
对农村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活费,使得农村1.
5亿中小学生的家庭普遍减轻经济负担。
为稳定房价,国家出台了一系列调控政策,其核心是优化住房结
构,大力发展中小户型的普通住房和经济适用房。8月1日召开的国务
院常务会议,已原则通过了《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
难的若干意见》,明确要把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作为住房建
设和住房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作为政府公共服务的一项重要职责,
“十一五”期末,廉租住房制度保障范围要由城市最低收入住房困难
家庭扩大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有关专家预测,未来几年,政府调控重点将转向完善住房保障制
度,加快建立符合国情的住房建设和消费模式,通过提升保障类住房
供应比例,圆中低收入家庭“安居梦”。
2003年,胡锦涛总书记指出:“群众利益无小事。凡是涉及群众
的切身利益和实际困难的事情,再小也要竭尽全力去办。”十六大以
来,人们突出感受到,党和政府工作的一大亮点是,将与百姓日常生
活的“小事”摆到了更加突出的位置上。
2004年初,教育乱收费、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公路收费三乱、
城镇居民拆迁、征用农民土地等关乎百姓切身利益的问题,首次写进
了中央纪委全体会议的公报,充分显示了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对民生
问题的高度关注。
统筹城乡支农惠农
如果说改革开放之初,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开启了中国快速
发展之门,是解决“三农”问题的第一次“战略提升”,那么,十六
大以来,以推进新农村建设、以工补农、以城带乡为主要内容的体制
转变,则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又一次“战略提升”。
新中国成立后,在建设初期,亿万农民为国家工业化、城镇化提
供了数万亿元的积累,作出了历史性贡献。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六
届四中全会上指出,各国工业化初期都是农业给工业、城市的发展提
供积累,但当工业化发展到一定阶段以后,就要实行工业反哺农业,
城市支持农村,这是带有普遍性的两个趋向。
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陈锡文说,“两个趋向”的科学
论断,标志着党的“三农”政策出现重大调整。纵观十六大以来中央
出台的4个一号文件,从促进农民增收到加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
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到发展现代农业,都直指“三农”问题的
薄弱环节,逐步形成了惠农政策新框架。
目前,“三农”发展出现重要转机,但建立在二元结构基础上的
旧体制尚未改变,涉农户籍、就业、财政、社保等方面的改革总体上
仍然滞后。到2020年,我国要实现全面小康,能否解决好“三农”问
题,是对党的执政能力的严峻考验。
扩大就业促进和谐
今年,应聘人潮挤破招聘会玻璃门的“壮观”场面少见了,但谈
起就业形势,“严峻”二字仍挥之不去。来自国家发改委等部门的分
析指出,2007年下岗人员数量会有所下降,但就业总量压力持续不减。
“就业是民生之本”。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央政府出台了一系列
有关就业问题的新政策。一个具有开创意义的战略决策是,确定了非
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社会地位,为民营经济支持就业扫清了所有制方面
的障碍。同时,出台了一系列鼓励服务型和劳动密集型企业发展的具
体政策,为扩大劳动力市场需求开辟了更宽广的空间。
在四川成都金牛区,一批下岗职工在新政策的推动下顺利找到了
工作。因为国家规定,当年招收下岗失业人员达职工总数30%以上的
新办服务型企业,3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和所得税。而各地推出的多种人性化就业服务措施,解决了无数大学
毕业生和“零就业”家庭的困难。
5年来,劳动力流动和居住管理政策日渐宽松。在越来越多的人
眼里,户口已不再是职业选择、享受公共服务、旅行、购物购房、教
育、社会保障等方面的障碍,就业市场的活力进一步得到释放。
从2003年开始,就业率成为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目标之一。当前,
促进就业、再就业,控制城镇登记失业率,已被列为各级政府的政绩
考核目标。劳动保障部一位专家指出,这标志着政府工作的一大转变,
从以往注重经济增长为主转为向注重经济增长和就业增长并重。
在这样的大环境下,社会就业总量不断扩大,就业结构逐步优化。
同时,城镇登记失业率一直控制在4.3%以内。
今年3月下旬,就业促进法草案全文公布,向社会征求意见。劳
动保障部有关负责人指出,通过就业促进法的制定,我国将建立促进
就业的长效机制。
然而,就业压力大是我国长期面临的问题。要改变就业滞后于整
个国民经济现代化进程的局面,任重而道远。专家建议,应进一步确
立就业优先的发展战略,加强政府对就业的宏观调控。
“扩面提质”破解社保难题
王凤珠是哈尔滨市哈成酱菜厂的下岗职工,自13年前这家区属集
体企业停产后,她就一直靠养猪为生。由于相关政策不健全,她一直
无法参加社保。近年来黑龙江省为解决集体企业职工的养老问题,调
整了相关政策,王凤珠补缴了养老保险费,在银行每个月领取400多
元的养老金。
长期以来,GDP、出口创汇等经济指标的增长,成为一些地方政
府追求的主要政绩。但随着中国经济的迅猛前进,发展所带来的一系
列问题开始浮现。尤其是社会保障长期“面小量少”,成了经济增长
的“漏斗区”。
社保制度被称为社会发展的“稳压器”。国内外经济发展经验显
示,要构建和谐社会,必须从构建“广覆盖、低标准”城乡低保入手,
健全社保体制,营造化解社会矛盾的“缓坡效应”。
十六大以来,各级政府坚持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完善城
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
保障制度,多渠道筹集和积累社会保障基金,并为此进行了各种形式
的大胆探索。最突出的成就是,社保参保人群不断增多,覆盖面不断
扩大。民政部有关统计显示,2006年,全国养老、医疗、工伤和生育
保险参保人数增幅均在千万人以上。2007年中央财政又安排社会保障
支出2019亿元,比上年增加247亿元。
在一些有条件的地方,农村社保体系已经“破茧”,无数农民破
天荒头一回拿到了养老金,报销了医药费,喜悦之情溢于言表,成为
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新亮点。
近年来,上海等地出现的社保大案,也凸显出社保监管方面的漏
洞,这些问题已引起主管部门和社会的高度关注。有关专家认为,社
保基金数额巨大,一方面要确保专款专用,安全使用;另一方面也要
促其保值增值,使社保基金真正发挥社会“稳压器”的作用。
顺应民意调节分配不公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快速增长,综合国力不断增强,居民收
入显著提高,贫困人口比例大幅下降,而居民收入差距却持续拉大,
收入分配不公逐渐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
中国社科院的数据显示,2005年,城乡收入差距已达3.22:1。贫
富差距直接影响着改革进程、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为此,党的十六
大报告敏锐地提出,要规范分配秩序,理顺分配关系,调节差距过大
的收入。并且第一次明确了要“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提高低收入者
收入水平”,为小康社会的分配格局勾画出了基本轮廓和框架。
此后,国家对收入分配的调节力度不断加大,特别是限制垄断行
业薪酬的举措得到广大百姓拥护。2006年,在政府和舆论的共同推动
下,电力、公交等部门停止对内部职工的各种优惠。年末,劳动保障
部、财政部联合发出通知,要求限制收入过高行业工资上浮比率,从
而掀起了一场“减薪风暴”。
今年5月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又进一步研究改革收入分
配制度和规范收入分配秩序问题,对调节收入分配提出了更加全面、
明确的基本方针和具体思路。
中国社会学研究会会长陆学艺说,收入差距扩大是世界各国经济
增长过程中一个带有规律性的现象。而处于社会全面转型阶段的中国,
还面临着经济发展不平衡、法制体系不健全、财税制度不完善、社保
水平较低等诸多困难,解决收入差距问题绝非易事。
人们注意到,“十一五”规划明确提出将“更加注重社会公平”。
相信未来5年,党和国家将出台更有力的政策措施,化解分配不公。到
2020年我国基本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这个目标是全社会的
共同期待。
(新华社记者 宋振远 李柯勇 王茜 新华社北京8月6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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