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2-02-04
本报评论员
在圆满完成前十年扶贫开发任务,加快实施“十二五”规划新一
年各项举措的关键时期,全省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在西安胜利召开。这
次会议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分析研究当前扶贫开发
工作的形势任务,安排部署下一个十年我省扶贫开发工作。认真学习
贯彻这次会议精神,对于我们打赢新一轮扶贫开发攻坚战,实现富民
强省宏伟目标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消除贫困、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
也是党和政府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和坚持不懈的奋斗目标。改革开放
以来特别是实施《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以来,
我省扎实有序地推进扶贫开发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十年间,全省
571万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地区经济快速发展,基础设施明显改
善,社会事业全面进步,群众收入稳步提高,贫困地区群众的生存和
温饱问题基本解决,走出了一条符合陕西实际的开发式扶贫路子。我
省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实施,为促进我省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
推动和谐陕西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众所周知,消除贫困是一项长期的任务,贫困概念是相对的,扶
贫标准是动态的,扶贫工作是长期的。站在新起点上,我们必须清醒
地看到,一方面,扶贫开发的宏观背景发生了深刻变化,同全国一样,
我省扶贫开发已从解决温饱为主要任务的阶段,进入巩固温饱成果、
加快脱贫致富、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发展能力、缩小发展差距的新阶
段,扶贫开发的难点和重点已经在扶贫标准、扶贫原则、扶贫范围和
扶贫对象等诸多方面呈现出新的阶段性特征。另一方面,尽管我省已
经实现了扶贫开发的历史性跃升,但制约贫困地区发展的深层次矛盾
尚未根本解决,改善贫困群众生活的任务依然十分繁重,当前我省贫
困面依然较大,贫困人口依然较多,贫困程度依然较深,农村居民收
入特别是贫困群众收入与全国平均水平比较差距很大,这些都决定了
推进扶贫开发仍是我省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历史性任务。
当前,我省扶贫开发正处于一个继往开来、承上启下的特殊时期。
能否充分认识扶贫开发的长期性、艰巨性,深刻理解扶贫开发的新变
化、新特点,顺应扶贫开发的新任务、新要求,是我们正确贯彻中央
《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和我省《实施意见》的
前提条件。经过深入研究,省委、省政府决定将农民人均纯收入2500
元作为我省新的扶贫标准,明确了今后10年我省扶贫开发的总体目标,
提出既要确保贫困人口“两不愁、四保障”,即扶贫对象不愁吃、不
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和养老有保障,又要确保贫困地区
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领域主要指标
接近全省平均水平,发展差距拉大的趋势逐步扭转。同时明确了扶贫
开发基本原则,要求“以经济发展为中心,以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为主
战场,以实施大规模移民搬迁为突破口,以大幅增加贫困人口收入为
首要任务。”这些标准、目标和原则的提出,为推进新阶段我省扶贫
开发,画下了蓝图,指明了路径,发出了号令。
扶贫开发既是民生工程,也是民心工程。全省各级各部门要切实
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及省委、省政府的决
策部署上来,认清职责、振奋精神,积极作为、务求实效,以加快贫
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成绩,以夺取新一轮扶贫开发工作的新胜利,
为2020年我省实现同步够格进入全面小康社会提供重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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