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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 论 评 论


2008-03-21

评论:转变用地观念 遏制违法用地

                        本报评论员

  在我国土地管理史上,有许多事件值得载入史册,2007年第四季
度,风靡全国的土地执法“百日行动”即是其中之一。土地执法“百
日行动”对落实耕地保护国策,严格土地利用管理,促进经济发展方
式和土地利用方式转变,把土地管理纳入法制化、制度化的轨道,具
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法制废弛、纲纪松懈的用地环境,虽然可以换取一时一地的经济
增长,但不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正轨和坦途。“在土地问题上,我们
决不能犯不可改正的历史性错误,遗祸子孙后代”。中央领导的警训,
如金石掷地,铿锵有声。国土资源部门审时度势开展的土地执法“百
日行动”,在很大程度上遏制了违法非法用地的势头。
  土地执法“百日行动”,不仅集中暴露出我省当前土地执法中存
在的问题,也暴露出了土地管理制度建设方面的一些深层次矛盾。自
查清理出的未批先占土地面积中,就涉及大量国家和省级重点建设项
目。比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修已经远远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等等。
因此,“百日行动”之后,探寻治本之策,构建长效机制,将迫在眉
睫。
  “百日行动”像是一剂良药,促使一些地方政府更快地转变经济
发展方式。目前,我国城市人均建设用地超过了国家规定的标准,各
种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土地利用效率也比较低,建设用地再利用潜力不
小;农村居民点建设用地和农村人口迁移呈逆向发展趋势,迁村并点、
治理空心村、退宅还田潜力很大;公路、铁路、水利建设节约用地的
潜力也非常大。土地执法“百日行动”的真正目的,是实现各个地方
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共同落实坚守耕地红线、严格监管责任,共同破解
既保障发展,又保护耕地的历史性课题,共同走出一条节约集约利用
土地的新路。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在优化结构、提高效益、降低消耗、保护
环境的基础上,实现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到2020年比2000年翻两番,又
好又快地发展,必须建立在依法、有序、科学、高效利用土地的基础
上。不能期望一个“百日行动”,就能解决土地执法、土地管理中存
在的种种痼疾,但我们可以借“百日行动”之威势,在全社会高扬科
学用地、依法节约集约用地的旗帜。
  土地执法“百日行动”,吹响了构建严格土地管理长效机制的号
角,开启了国土资源工作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新起点。这,或许正是“
百日行动”带给我们的最大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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