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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办证 定边一国有土地被“套”走 2007-12-21
一起套弄国有土地的闹剧,因为国土局的违规办证,居然也能得
逞——
违规办证 定边一国有土地被“套”走
凭一纸违法合同,定边县国土局将近3亩国有土地“出让”给了个
人。而这样一起违规办土地证导致的国有资产流失和职工权益受侵害
案件,却迟迟得不到处理。
违法合同使“朱聿荣”受让土地
定边农副土产工业公司是隶属于定边县供销合作社的集体企业,
1999年开始改制,但是改制一直没有真正完成。今年6月,公司职工
发现,有人在公司土地上施工盖楼,职工们这才得知,公司近3亩土
地的使用权已经卖给了施工方,并且施工方出示了定边县国土资源局
今年给其个人办理的土地证和房管所给其办的房产证。
集体企业长期无偿使用的一宗国有土地,怎么一夜之间挂在了个
人名下,而且所属房产也被办在了此人的房产证下?职工们到有关部
门追查真相,一起套弄国有土地的骗局浮出水面。
随着土地证、房产证相关档案的出示,农副土产公司的职工才发
现,早在10年前,单位的土地就已经被“盯上”。早在1997年,公司
的邻居,民营性质的定边金地宾馆经理高海源就声称原房产证丢失,
在办新证时把农副土产公司1594平方米的土地凭空登记在自己的房产
证上。当时的房管所所长在没有任何证明的情况下,仅凭高海源的个
人申请就给其补办了土地面积扩大一倍以上的房产证。对这个巧取豪
夺的房产证,今年定边县房管所在向上级机关报告时作出如下认定:
(此次颁证)明显存在审查不当问题,导致后颁证原不当问题继续;
高海源声称与农副土产公司签有协议,但拒绝出示……
尽管有人很早就在房产证上对农副土产公司的土地进行侵占,但
是,如果没有土地证,还是不能将所登记土地合法占有。如农副土产
公司职工代表刘军所言:“虽然这些人10多年来一直在打我们公司土
地的主意,想尽办法巧取豪夺,但是如果国土局依法办证,他们就拿
不走我们的土地。”这起国有土地被窃取事件中,土地证的办理是个
关键。
在一系列的“交易”中,有一个“合同”起了关键作用。这就是
农副土产公司原经理陈某(甲方)所签订的一份合同。这份签订于20
02年的合同内容是:同意将农副土产公司1288平方米国有土地有偿转
让给乙方“朱聿荣”使用,“朱聿荣”偿还农副土产公司1986年在农
业银行的贷款9万元,利息68401元。“乙方还清贷款本息后将原借款
合同与借据交还甲方,土地使用权归乙方所有。”而“朱聿荣”在两
个月之前买下了金地宾馆的房产和土地所有权,成为农副土产公司新
的邻居。
农副土产公司使用的是无偿划拨的国有土地。我国法律对转让划
拨土地有严格规定:企业对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转让需经当地人民
政府批准;转让方须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具有合法的地上建筑物、
其他附着物产权证明等条件。此次“转让”土地,没有经过政府批准,
农副土产公司也没有取得土地证,没有地上建筑物、附着物产权证明,
明显属于非法行为,转让无效,应予纠正。而且此合同是时任经理陈
某背着全体职工私下与“朱聿荣”签订的,对内对外无任何合法依据。
更为离奇的是,“朱聿荣”并没有按合同要求代农副土产公司还
贷,却凭此合同取得土地所有权。记者日前从定边县农业银行获悉,
“朱聿荣”没有代土产公司还款,甚至没有与银行接触过,该贷款一
直挂在农副土产公司的账上,直至今年10月农副土产公司职工集资偿
还本金。没有履行合同的“朱聿荣”却凭这一非法合同办了土地证。
农副土产公司的职工说,这是一出明目张胆的诈骗,诈骗的是国有土
地,侵害的是职工权益。
凭一纸违法且没有履行的合同,“朱聿荣”取得了近3亩国有土
地使用权,(实际办证中,农副土产公司又有近一亩土地被凭空“转
让”)并以内部股东转让的形式,在2007年将此地“转让”给同为股
东的屈氏兄弟,而二人一个是定边县法院干部、一个是林业派出所干
警。
而农副土产公司职工反映,神通广大的“朱聿荣”其实并无此人,
更没有参与这些土地交易。12月10日,记者根据“朱聿荣”在政府部
门所留身份证的地址,在住址所在地的居委会查无此人;在所属的定
边县北关派出所,根据姓名和身份证号,也查不到这个人。能如此套
弄国有土地的“朱聿荣”到底是何人?定边县干部群众一时议论纷纷。
违规办证 3亩国有土地被人“套”走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
定,对未经批准擅自转让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市、县人民
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应当没收其非法收入,并根据情节处以罚款。
作为土地执法部门,定边县国土局不仅没有依法处罚、纠正这一
行为,反而仅仅根据一纸非法转让合同为受让人办理了国有土地证。
2007年6月,定边县国土资源局以“出让”的形式,将原农副土产公
司使用的1288平方米土地办在法院干部屈某的个人土地证下,同时,
原农副土产公司还有近1亩土地也莫名其妙办到了屈某的个人土地证
下。
农副土产公司的职工们说,公有企业的土地成了“唐僧肉”,不
仅被骗,还被土地局“送人”。土地局不仅认可非法土地转让,还在
办证中送了“大礼”,给屈某又多“送”了1亩土地。这近1亩土地,
是农副土产公司所有的面粉厂,和院内的一条4米宽的路。
定边国土局给最终受让方屈某办的土地证认定的面积是3441平方
米,涉及几宗土地来源。除了有近1419平方米原金地宾馆用地来源于
个人住宅用地外,其他近2000平方米绝大多数是农副土产公司使用的
国有土地,没有合法依据。从办证的角度讲,就算国土局认可非法合
同中涉及的1288平方米,依然有700余平方米的土地来源不清。而这
样一个土地证,居然能办出来。
同时,定边国土局的办证过程,多处违反法定程序:没有给农副
土产公司使用的土地确认权属即行转让;把数百平方米未经确权的国
有土地直接登记在个人名下;认可农副土产公司与“朱聿荣”的非法
转让合同,却将土地证直接办给了屈某;认可“朱聿荣”的使用者权
利,转让合同却由部分土地的前任使用者高海源与屈某签订……定边
县政府法制办主任陈建军表示,据他们审查,该土地证不仅程序违法
多处,也有实体问题:擅自扩大面积,登记不实。
经过多次程序违法,3亩国有划拨土地被定边国土局凭空出让给
了个人,办在了个人土地证之名下。
记者在定边县国土资源局采访时,该局主要领导认为,国土局办
证没有问题;后来,面对严重扩大的登记面积,相关负责人承认面积
不准,但轻描淡写,声称此证撤不撤县上决定,他们不能自己撤销。
而被“偷走”3亩土地使用权的原农副土产公司下岗职工,几个
月来一直在期待着政府的公正处理。
农副土产公司土地被“偷走”,看来并非独立事件。据悉,近年
来,定边县几十家国有企业进行了改制,涉及的国有土地达数千亩。
许多职工反映,像农副土产公司一样被“偷走”的土地在数百亩以上。
(本报记者 韩承伯 梁 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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