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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8-28

建国以来安康最大毒品案一审宣判

  本报讯 (通讯员  张涛  陈平  记者  李燕萍)8月22日,安
康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刘承安等6人贩卖、制造毒品一案,主犯
刘承安一审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他5人被判处3年至15
年不等有期徒刑。
  据了解,涉案的6人均是安康市汉滨区人,由刘承安组织,纠集
作案。本案中共查获制毒原材料35.509公斤、成品毒品麻古片4.331
公斤、K粉9.642公斤,为建国以来安康市查获毒品数量最大的案件。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刘承安、彭德平、杨术平、刘兴国、梁启
猛的行为构成贩卖、制造毒品罪。被告人周在权的行为构成制造毒品
罪。依照刑法规定,刘承安系主犯,判处死刑。彭德平、杨术平被分
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刘兴国、梁启猛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周
在权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宣告缓刑,缓刑考验期5年,并处罚金人民
币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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