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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 会 广 角


寒假:大学生谨防“打工陷阱”


2007-01-18
  新年刚过,寒假将至。忙碌了一学期的莘莘学子们很多又开始寻
找机会,准备假期打工。近日,记者在西安市部分高校进行的调查显
示,寒假打工,给学生们带来的不完全是社会经验的积累,物质的满
足,还有更多的无奈与苦涩。有关人士提醒,大学生寒假打工期间,
一定要注意保护好自己的权益。
  大学生假期打工一般分为两种,一是校内打工,另一种是校外打
工。校内打工,由于有学校介绍,一般用工单位都有良好的信誉,基
本上都能做到打工者与用工单位的“双赢”;而校外打工,主要是家
教、翻译、导游、保姆、公关、礼仪、服务员、促销员等等,虽说种
类繁多,可选择性强,但陷阱也是五花八门。
  寒假前,陕西师范大学大二学生李全文就到南郊一家公司做营销
工作,工作一星期后,公司以小王能力差为由将其辞退,小李不仅分
文未取,还搭上了200元的培训费。记者采访中发现,多数用人单位
在招聘假期兼职大学生时,都只有口头承诺,至于其他的条件一律闭
口不谈。小李诉苦说:“培训费是没指望了,就连工作一周的薪水,
老板也不愿意给我,开始还敷衍敷衍我,现在则干脆躲起来不见。”
李全文感叹地说:“如果事先和公司签订一份用工协议,就不会出现
这样的麻烦事了。”
  1月2日,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的大三学生张洪在学校看到一份广告,
内容是给大学生提供各种打工机会。张洪按地址找到这家中介公司,
并按要求付了200元押金,公司负责人满口答应能给张洪找到一份月
薪600元的家教工作。可10天后,当张洪再次来到公司时,已人去楼
空。
  说到打工,西安交通大学学生李红星再也提不起兴趣来了。去年
暑假,她在朋友介绍下,到一家公司打工。从进公司第一天起,所在
部门的经理就对她格外照顾,但是渐渐她发现经理对她态度很暧昧,
她急忙辞了工作,这份打工经历,让她至今心有余悸。
  1月12日,西北政法大学的学生张鑫鑫向记者讲述了她的被骗经
历:去年暑假,她为一家私人公司当促销员,快开学了,老板却消失
得无影无踪。今年刚考完试,张鑫鑫又满怀希望的到西郊一家公司应
聘,可交了100元押金后,那个招聘单位又说职位已满,让他回家等
消息,接下来便石沉大海。
  张鑫鑫的同学王虹告诉记者,变相传销则是现在大学生打工市场
中一种更为隐秘的陷阱。以前,她曾经做过一家公司的兼职,该公司
要求每一个应聘者必须购进一定数量的化妆品,不得退货,售出后则
有高额提成,反之则化妆品归为己有。
  西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部门的有关负责人提醒求职的大学生
们,为了谨访上当受骗,大学生应聘时如果是通过中介机构找工作,
要先查中介资格,看是否有工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和劳动部门颁发的
职业介绍许可证原件;同时,还可从公司招牌是否醒目、办公设备是
否齐全、办公人员工作状态等,来判断中介是否可信。其次,在找工
作时要捂紧钱袋子。不要轻易交钱给中介机构或用人单位,交钱前多
咨询情况。一问三不知、急着收钱的单位,多半是“黑职介”、“黑
企业”。
  西安市司法局的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王宁告诉记者,大学生
寒假打工时,一定要注意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协议。协议必须与具备
用工主体资格即有法人资格的用工单位签订,内容应包括:劳动期限、
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
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尤其是要明确工资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并
约定支付的时间、标准和支付方式。签订劳动协议后就能有效拒绝规
定以外的指派工作,并按规定按时领取劳动报酬等。
                                  (西安记者站  肖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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