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忧患意识”的哲学意义 2007-04-25
胡锦涛总书记在“两会”期间提出各级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增强忧
患意识,具有强烈的警醒作用,也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人们往往在
科学技术没有充分发展、生产力水平不高的条件下,具备忧患意识,
但在科学技术迅猛发展、生产力水平不断提高、人自身发展有所进步、
国家政权巩固的情况下,就极易丢掉忧患意识,甚至把条件的改善与
忧患意识对立起来。事实上,忧患意识作为一种精神状态,是一个人、
一个国家、一个社会发奋图强,锐意进取的不竭动力,只要人类社会
存在,忧患意识就应该存在,或者说,“忧患意识”具有普遍的哲学
方法论意义。
首先,忧患意识体现了物质与意识的辩证关系。辩证唯物主义认
为,世界是无限多样的,但又是统一的物质世界。既然世界的统一性
在于它的物质性,物质世界是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
这就要求我们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从事任何工作,都必须坚持
一切从实际出发,在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中,采取老老实实的态度,
脚踏实地地做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这样才能战胜困难,不断取得胜
利。忧患意识既体现了物质的决定作用,又蕴含了意识的反作用,唯
物论和辩证法在这里实现了高度统一。忧患意识作为一种人类意识,
是能动的主体对被动的客体的真实反映,是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
的一种必然态度。因为人类要生存,社会要发展,就得在优化生态环
境的前提下,不断地提高索取物质生活资料的能力,从事各种社会实
践活动。而有效进行社会实践活动的精神支柱往往是积极进取的忧患
意识。同时,忧患意识一旦作为群体意识而被崇尚,又必然以其强大
的推动力反作用于客体。这里,忧患意识通过武装人们的头脑,支配
人们的行动,进而使人们的实践活动根本区别于被动的、机械的、本
能的生物性运动而变成真正人的实践活动。
其次,忧患意识体现了矛盾的普遍性和绝对性。忧患意识作为人
类解决矛盾的一种精神状态和进取精神,也和矛盾一样是普遍存在的。
忧患意识的普遍性和绝对性包括两方面含义:其一,从社会发展的本
质要求看,忧患意识无处不在,即存在于人类实践活动的一切领域。
既然每一个领域、每一个行业、每一个方面都存在着矛盾,而矛盾是
复杂的,那么,我们在分析和努力解决这些矛盾的时候,就必须有忧
患意识,并做出具体的努力。其二,忧患意识无时不有,存在于人类
社会实践活动的始终。我国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已经突破1000美元,进
入了所谓的“黄金发展期”或“矛盾凸显期”,在当前和今后相当长
一段时间内,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矛盾和问题可能更复杂、更突
出,需要我们增强忧患意识。即使到了共产主义社会,社会财富极大
丰富,但仍然有先进与落后、正确与错误的矛盾,若无忧患意识,矛
盾无从解决。从历史发展的角度来看,若没有忧患意识,就没有人类
社会的今天。
第三,忧患意识是实现认识两次飞跃的前提和保证。人们认识过
程的第一次飞跃,即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飞跃,不是自然而然地
实现的,而是一个能动的过程,实现这个飞跃要有一定的条件,而创
造这些条件需要忧患意识。从理性认识到实践的飞跃也是一个非常复
杂的过程,不是轻而易举可以实现的,一个真理性认识的获得离不开
富于进取精神的忧患意识。例如,社会主义从理论到实践中间经历了
半个多世纪,此间,无数的志士豪杰面对着国家的深重苦难和民族的
危亡,怀着忧国忧民的情怀,对救国救民及富国强民之路做出了艰辛
的寻求与探索。人类认识规律告诉我们,不能停留在已有的认识中,
而要居安思危、锐意进取,在实践中不断进行认识和再认识。
历史和现实一再证明,居安思安则危,居安思危则安。无论时代
如何发展,忧患意识始终不能丢。一个没有忧患的民族就不会开拓进
取,就不会发展进步。因此,我们必须正确判断所处的历史方位,从
中国和世界的历史、现状和未来着眼,始终保持对自然的忧患意识,
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走可持续发展之路;始终保持对我们人自身的
忧患意识,不断加强学习和修养,提高自身能力素质;始终保持对社
会和国家的忧患意识,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不断提高党的执
政能力和领导水平。
(李英田)
回到上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