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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震救灾
 


2008-08-21

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决定开展全国
抗震救灾英雄集体和模范评选表彰

  据新华社北京8月20日电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中央军委办公厅联合发出《关于做好全国抗震救灾英雄集体和抗震
救灾模范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以党中
央、国务院、中央军委的名义对全国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
行表彰,分别授予“全国抗震救灾英雄集体”和“全国抗震救灾模范
”荣誉称号。
  《通知》指出,四川汶川特大地震给四川、甘肃、陕西等受灾地
区人民生命财产和经济社会发展造成重大损失。面对这场突如其来的
特大自然灾害,在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军委坚强领导下,全党全国
各族人民万众一心、众志成城,各地区各部门紧急行动,人民解放军
指战员、武警部队官兵、民兵预备役人员和公安民警勇挑重担,医疗
卫生人员、新闻工作者、科技工作者齐心协力,灾区干部群众奋勇自
救,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以及社会各界全力支援,广大志愿者自
觉参与,形成了抗击地震灾害的强大力量,展开了气壮山河的抗震救
灾斗争。经过顽强努力,抗震救灾斗争取得了重大阶段性胜利。在这
场抗震救灾斗争中,涌现出一大批可歌可泣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这次评选表彰的范围是:在抗震救灾一线解救被困群众、救治伤
病人员、安置受灾群众、抢修损毁基础设施、加强卫生防疫、降低次
生灾害威胁、抓紧灾后恢复重建、加强对抗震救灾款物分配使用监管
、维护灾区社会稳定、做好宣传报道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
人。
  《通知》强调,推荐评选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坚持以抗震救灾中的政治表现、工作实绩和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
严格把关,优中选优。推荐出来的英雄集体和模范个人要有突出的事
迹和广泛的社会影响,确保其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推荐评选的
重点是在抗震救灾一线表现突出的基层单位、干部群众和志愿者,以
及公安、教育、民政、卫生、交通运输、水利、地震、气象、新闻等
系统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为加强对评选表彰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全国抗震救灾英雄集体
和抗震救灾模范评选表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部,具体工作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解放军总政治部和
国务院办公厅承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人民政府、中央
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公安部、国务院国资委、解放军
总政治部负责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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