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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下达今年秋季国家奖助学金预算 2007-10-10
46万困难学生将获4.21亿元资助
本报讯 (通讯员 张彦刚 刘婷婷)笔者10月9日从省教育厅了
解到: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日前下达了2007年秋季学期高等学校国家
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以及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中省补助资金
预算。全省将有46.31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4.21亿元资助,其中高等
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18424人,金额4606万元;高校国家助学金名
额166410人,金额16641万元;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名额278331人,
中省补助资金20875万元。
据悉,高等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资助对象为普通高校计划内全
日制本专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含五年制高职生
),标准为每生每学期2500元;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为普
通高校计划内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含五年
制高职生),资助标准分为两档: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每生每学
期1250元,一般困难的学生每生每学期750元,具体资助名额由各学
校根据本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实际情况予以核定;中等职业学校国
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年
级农村户籍学生和县镇非农户口的学生以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含两年制高中专、五年制高职学生,不含中等职业学校的综合高中班、
短训班学生以及普通中学职业班学生;三年制中职和五年制高职资助
一二年级学生,高中专资助一年级学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期750
元,用于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生活费用。三年级学生通过工学结合、
顶岗实习获得一定报酬,用于支付学习和生活费用。
省财政厅、教育厅要求,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
学生;高校国家助学金以现金或通过储蓄账户、饭卡等方式按月发放
到受助学生手中;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要按月发放,学校要为每位受
助学生办理银行储蓄卡,直接将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一律不
得以实物或服务等形式抵顶或扣减国家助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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