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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核定独立学院和民办普通高校2007年新增本科专业学费 标准


2007-07-28
  本报讯 (记者  王向华)为进一步规范我省高校收费行为,7
月22日,省物价局、省教育厅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下发了《关于核定
我省独立学院和民办普通高校2007年新增本科专业学费标准的通知》,
核定了我省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等11所独立学院和西安翻译学院等
5所民办普通高校2007年新增本科专业学费标准,即原则上文法财经
类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8500元,理工外语类、艺术类分别不超过10
000元和12000元。各院校可根据办学实际适当下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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