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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招生录取分数线确定 2007-06-26
本报讯 (记者 鸣琦)记者从6月25日省招办召开的新闻发布
会上获悉,经省招生委员会研究决定,2007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
我省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确定。
第一批本科: 文史类 567分 理工类 527分
第二批本科: 文史类 530分 理工类 490分
第三批本科: 文史类 430分 理工类 370分
高职(专科):文史类 320分 理工类 290分
提前单独录取的军队、公安院校文史和理工类本科分数线,不得
低于第二批本科控制分数线。其中公安专科院校和专业,录取分数线
不得低于第二批本科控制线以下20分。
省招办特别提醒考生获取本人高考成绩的正确途径:
一是凭本人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登陆“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查
询;
二是报名信息卡上填写了有效的接收短信的手机号码的考生,可
以获得省招办通过短信平台发送的成绩信息;
三是可以到县(区)招办查询;
四是每个考生都可以接到一张由省招办统一打印的分数通知单。
省招办为了对考生的成绩信息安全负责,没有向任何声讯台或其
他中介机构提供过考生的成绩信息,也没有委托过任何招生考试管理
部门以外的机构向考生提供成绩查询和信息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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