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0-06-01
今日起我省降低成品油价格
90#汽油Ⅱ(标准品)5.95元/升
0#柴油(标准品)6.14元/升
本报讯 (记者 王向华)5月31日晚,省物价局根据国家发改
委相关精神发出通知,降低我省成品油价格并公布全省汽、柴油最高
零售价。
即从2010年6月1日零时起,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供军队及新疆生
产建设兵团、国家储备用汽、柴油(标准品,下同)供应价格每吨分
别降低230元和220元,调整后的汽、柴油供应价格分别为每吨7190元
和6460元。我省汽油最高零售价中北部价区(西安、宝鸡、咸阳、渭
南、铜川、延安、榆林、杨凌)90#汽油Ⅱ(标准品)5.95元/升,9
3#汽油Ⅱ6.30元/升,97#汽油Ⅱ6.66元/升;陕南价区(汉中、安康
、商洛)90#汽油Ⅱ(标准品)6.02元/升,93#汽油Ⅱ6.38元/升,
97#汽油Ⅱ6.75元/升。我省柴油最高零售价西安市区0#柴油(标准
品)6.14元/升,其他地区6.31元/升。省物价局明确,省延长石油集
团公司供中石油、中石化陕西销售公司汽、柴油最高供应价格比照以
上规定,按中心城市最高零售价格扣减400元确定。当市场零售价格
降低时,供应价格也要相应降低,保持价差不少于400元。成品油零售
企业可在不超过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
价格。
回到上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