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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8日起西安市液化气实行最高限价 2007-11-08
城郊六区零售价一律控制在每瓶(12公斤装)78元以内
本报讯 (记者 王向华 实习生 邓丽慧)根据国家发改委精
神,为稳定西安市液化气市场价格,保护消费者利益,西安市物价局
11月7日下发紧急通知,从2007年11月8日起,西安市城郊六区液化气
零售价格一律控制在每瓶78元(12公斤装)以内,只能从低,不得突
破。
此后若因购进价格上涨需要提高零售价格,应事先到西安市物价
局备案;其他郊县的液化气零售价格,根据本地液化气市场价格变动
情况,由当地物价局提出意见,经同级政府同意后确定。
西安市物价局要求各区县物价局要继续密切关注液化气的市场价
格变化情况,切实加强液化气价格监测,进一步做好液化气销售价格
监管工作。对不执行国家价格政策、哄抬价格、牟取暴利的经营单位
和个人,要从严查处,严厉打击,坚决制止各种价格违法和扰乱市场
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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