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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结合部:打假中的“顽疾”之地



2005-05-20
  “五一”前夕,已非法经营3年的位于西安户县大王镇梁晓燕非
法液化气充装站,终于被当地几个职能部门联合强制取缔。
  当记者来到大王镇这家非法液化气站时,只见当地法院拉起的警
戒线外围观的不少群众,对强制取缔拍手称快。据了解,这家黑液化
气站从2002年初就开始经营,从未办理过任何证件及手续,属非法经
营液化气行为。其两个液化气罐没有经任何相关部门质检,犹如两颗
定时“炸弹”威胁着附近居民的安全。
  据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同志介绍,从2002年9月始,该局就开始对
这一黑气站进行查处,但当事人一直不予配合。去年县工商、质监等
多个部门对其联合执法,并下达了“自行取缔,处罚5万元”的决定,
但该气站不但不服从这一处罚,甚至还撕掉封条继续从事非法经营活
动。对此,有关部门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如今,城乡结合部非法生产加工假冒伪劣生活生产用品的不法行
为,已成为执法部门每次整治行动的“顽疾”。去年6月,西安市工
商局针对政协委员孔令兴提出的114号提案——《关于加强管理,让
市民吃上放心豆腐》中提到的西安城乡结合部存在黑豆腐作坊问题,
先后开展了8次专项整治行动。据了解,仅北池头村就有规模较大的
豆腐黑作坊22户,现依法取缔了17户,目前还有4户被取缔后仍在偷
偷摸摸地经营。
  据统计,今年1—4月份,西安工商系统共查处各类经济违法违规
案件679件,罚没款170多万元;取缔无照经营1524户,捣毁制假、销
假窝点54个,其中涉及城乡结合部的案件占85%以上。
  据国家质检总局和卫生部有关部门透露,食品打假有半数以上发
生在城乡结合部,这一区域已成为“重灾区”,并成为食品打假的“
顽疾”之地。

                    监管难,难在哪?

  城乡结合部缘何成了不法分子趋之若鹜的理想地带?何以成为假
劣食品、日用品等滋生的温床?其非法生产加工屡禁不止、屡打不死
的原因到底在哪里?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被称为边缘地带的城乡结合部,向来就是监
管的薄弱区域。由于行政职能划分不同,部门之间缺少必要的联系,
无法形成统一的执法行动,导致市场管理难以到位。特别是一些牵扯
到城、乡政府部门的职能责任时,在实际操作中往往会遇到细节性的
矛盾,造成管理上的空白。同时,城乡结合部人群较城市居民更缺乏
识假常识性知识,打假举报意识不强。虽然整顿市场秩序活动不断深
入,各级相关部门也不断加大对城乡结合部的监管力度,但对许多区
域来说仍是鞭长莫及。面对我省区域广阔的城乡结合部,各种交易场
所,如集贸市场、批发摊点、零售门市和小卖部等,其隐蔽性、分散
性很强,都存有出售假冒伪劣商品的可能。加之管理执法部门人手和
力量有限,往往使整顿治理在此难以奏效,或收效甚微。违法分子更
是习惯于打一枪换一个地方,行踪不定,线索难寻,致使监管力度明
显不足。一些制假者在生产假劣产品时,基本不设账目,即使被查到,
对其过去已经实现的销售情况也无从查证。
  另外,监管立法体系尚不完善。我国现行的涉及食品监督的法律
法规多达十几部,但由于分头立法,各自为政,条款相当分散,法律
与法律之间出现不少空白与交叉。如《食品卫生法》仅涉及卫生标准
而不包括行业标准,但《产品质量法》却只包括行业标准而不包括卫
生标准。再加之当前惩治处罚力度弱,有关部门对制假售假的处罚手
段主要是罚款,以罚带管、一罚了事的现象比较普遍,起不到对违法
行为的震慑作用。尽管新刑法规定,售假5万元即可追究刑事责任,
但实际上对查出的这类案件,追究刑事责任的却寥寥无几。从某种意
义上说,这实际上是降低了制假者的成本,致使其更加有恃无恐。
  造假“顺顺利利”,打假“磕磕绊绊”。这就是执法者在城乡结
合部遭遇的现状。据称,在城乡结合部搞一个无证的食品加工点,成
本只需花百余元租套民房,生产设备及原料极其廉价。比如制作假酱、
醋,主要成分是焦糖色素和冰醋酸,这些原料随处可买。在遭到打击
后,其小作坊全部货值也不足万元,且日产日销,按有关法规也够不
上判刑坐牢。由于无法控制当事人,罚款难以落实,大都采取查收生
产工具和原料后集中销毁。而造假者却损失不大,换个地方照样干。
  由此可见,一味地打不是目的,也难以奏效,必须多管齐下,加
大从源头上的监督管理,方能堵塞漏洞。

              治标治本  长效治理  突破困局

  俗语说:“人多了乱,龙多了旱,媳妇多了没人做饭”。面对城
乡结合部市场监管的难点,又该如何突破呢?
  西安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指出,要加大对城乡结合部的整治力度,
就必须由卫生、质检、工商、公安等部门组成综合执法队伍,需要联
合执法时,在政府统一指挥下集中起来开展执法行动,从根本上解决
“都管管不好”的问题。同时还应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从根本上将威
胁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毒瘤铲除。
  据悉,今年以来,西安市工商局积极探索长效监管机制,实行食
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目标责任制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
并将监管重点和工作重心下移,实行食品生产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制度,
严惩不讲信用的生产经营企业;实行市场准入制,积极推行质量监管
关口前移,认真组织引导经营者建立以索证索票为主要内容的食品质
量查验登记制度,实行不合格食品退出市场制度。
  此外,有专家认为,堵住源头还应管好房屋出租。如北京石景山
区政府去年8月就曾出台《关于对出租房屋进行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加
强管理的暂行办法》,其中明确规定,一旦发现出租房屋有制假售假
现象,房主要负连带责任,同样受惩罚。这样通过对出租房屋的严格
管理,势必会削弱造假者在城乡结合部的“阵地”。
  同时,有关部门应对当地老百姓广泛深入宣传识假常识、维权意
识、产品质量等法律法规,以达到民众质量监督效果,使更多的人站
出来举报假冒伪劣并与之斗争。城乡结合部一旦形成良好的民众监督
氛围,造假者赖以生存的环境就会自然消失殆尽。
                     (本报记者  王向华  通讯员  白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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