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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 闻 论 坛


2008-07-10

评论:对群众关心的事要有作为早作为

  贵州省瓮安县第三中学女生李树芬落水死亡案第三次鉴定结果9
日公布。此前,包括瓮安县委书记、县长在内的相关责任人已被免职,
全县秩序已经恢复正常。
  瓮安县“6·28”事件发生后,舆论关注的一个焦点是:在关系群
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上,政府绝不能麻木不仁,无所作为,而必须有作
为、早作为。这也是这起事件给我们的一个深刻警示。
  对群众关心的事要有作为、早作为,就要充分尊重群众的知情权、
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对于社会影响较大的突发事件,群众要求
及时了解真相,是完全合情合理的,政府有责任在第一时间向社会发
布真实、准确的信息。遇事遮遮掩掩、迟报甚至不报,往往使工作陷
入被动,不利于澄清事实、稳定人心,应当坚决纠正。
  在我国致力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信息传播途径日益增多的
当今时代,各级政府应当主动适应人民政治参与积极性不断提高的新
变化,依法公开政务信息。这种公开不能是一时一事的,而应当经常
化、制度化,能公开的都及时公开。这既是尊重群众的民主权利,自
觉接受群众监督,有利于防止以权谋私,提高行政效率,也可使谣言
止于真相,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对群众关心的事要有作为、早作为,就要重视化解矛盾,坚决制
止侵犯群众利益的行为。当前,我国既处于经济高速增长期,也处于
各种矛盾凸显期。各级领导干部不应回避矛盾,而要敢于直面矛盾,
善于化解矛盾。矛盾靠回避不但不能自行消失,反而会越积越多,越
积越深,积重难返,这方面的教训十分深刻。
  要做到对群众关心的事有作为、早作为,就要与群众息息相通,
体察群众的安危冷暖,及时解决群众的各种诉求。正如贵州省委书记
石宗源总结“6·28”事件教训时所说,水能载舟,亦能覆舟。我们
只有真心实意地为人民群众谋利益、办好事、办实事,人民群众才能
支持我们、拥护我们。那种对群众高高在上、冷面相向、官气十足的
干部,那种整天忙于送往迎来、推杯换盏的干部,那种即使下乡也西
装革履、喜欢作秀的干部,那种说得多、做得少、只说不做的干部,
当然不会得民心,反而容易造成群众与政府对立。
      (新华社记者  赵鹏  刘文国  据新华社贵阳7月9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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