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9-02-24
上海“居住证转户籍”凸显五个核心关键词
新华社上海2月23日电 (记者 高路)上海23日公布《持有〈
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专家认为,这一
备受关注的新政策凸显出五个核心关键词。
参与2008年上海市委“加强人才培育与引进”重大调研课题的上
海公共行政与人力资源研究所公共行政研究室主任张子良认为,新政
策对居住证持有者松动了原本较森严的户籍壁垒,其准入条件体现出
不唯学历、不唯身份、强调能力贡献等“选才落户”的政策精神。综
观新政策所涉及的申请条件、轮候规则等内容,可概括成以下五个关
键词。
一是“条件管理”。从以往的指标控制转为条件管理,是上海此
次户籍新政策最为核心的特点。“居住证转户籍”是上海探索的一种
新的人口管理模式。以往,上海的居住证和户籍并不接轨,准予落户
的政策仅延续了夫妻分居、投靠亲友等具有计划经济色彩的因素,对
于不符合这一政策的外来人员则采取“指标控制”。为此,新政策将
采取条件控制原则,从而有利于引进人才,也更加符合人口流动特点
和市场经济下城市的发展需要。
二是“技能”。新政策规定申请者必须具备的一项“申办条件”,
即在上海被聘任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国家二级
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及工种对应。同时,可给
予优先转户籍的4项“激励条件”规定中也提出,在上海被评聘为高
级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技师(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且专业、工种
与所聘岗位相符的,可不受“申办条件”有关的持证及参保年限限制。
值得注意的是,在上述评定“人才”的标准中,没有对“学历”作硬
性规定,而更注重“一技之长”,更体现“使用为本”的人才观念。
三是“贡献”。新政策为作出重大贡献并获得相应奖励、能力业
绩突出但暂不符合“申办条件”的人才列出了“激励条件”。这些条
件涉及缴交社保基数、个人收入纳税、投资经营纳税等方面,以适应
不评聘职称企业中技能、职位和收入较高人员的实际情况。同时,对
于在上海远郊地区从事教育、卫生等岗位的工作者,也可缩短申办年
限。
四是“品行”。此次政策除了确定技能水平、贡献等申请条件之
外,还提出了品行方面的基本要求。包括依法缴纳所得税,无违反计
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治安管理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方面的
不良行为记录。这一要求在上述各项条件之外必须具备。
五是“轮候”。新政策将实行年度总量调控,给予“入围”人员
“依次轮候”转落户籍。符合条件的持证人员按规定排队轮候办理。
超出当年调控人数总额的,依次转入下一年度办理。
据分析,上海这项新政策出台的目的在于深化户籍管理改革、完
善居住证制度、吸引人才来沪。上海需要通过完善人才结构来助推经
济社会更好地发展,这就要帮助大量“没有户口”的外来人才解决“
后顾之忧”,而新政策有望给他们吃下一颗“定心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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