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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加爵昨天被执行死刑
2004-06-18
新华社昆明6月17日电 (记者 屈明光)6月17日上午9时,云南
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告了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马加爵的死刑复核
裁定。经复核,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核准昆明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
处马加爵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刑事判决。昆明市部分人大代表和
政协委员、云南省高教委员会以及部分新闻媒体的记者近百人旁听了宣
判。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复核认为,马加爵无视国家法律,因不能正
确处理人际关系,为琐事与同学积怨,即产生报复杀人的恶念,并经周
密策划和准备,先后将四名同学残忍地杀害,主观上具有非法剥夺他人
生命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
罪。在整个犯罪过程中,马加爵杀人犯意坚决,作案手段残忍;杀人后
藏匿被害人尸体并畏罪潜逃,犯罪行为社会危害极大,情节特别恶劣,
后果特别严重,应依法严惩。马加爵的辩护人关于马加爵认罪态度好,
有悔罪表现的辩护意见虽然符合事实,但马加爵罪行极其严重,对其不
予从轻处罚。一审判决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云南省高
级人民法院遂作出裁定,核准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马
加爵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刑事判决。
宣判结束,马加爵即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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