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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 规 信 息


2008-06-05

公安部发布新修订的《机动车登记规定》

  新华社北京6月4日电 (记者 张景勇)记者4日从公安部
获悉,公安部近日发布新修订的《机动车登记规定》,自10月
1日起施行,届时机动车所有人可以通过计算机自动选取或者按
机动车号牌标准规定自行编排的方式获取机动车号牌号码。
  新修订的《机动车登记规定》进一步规范了机动车登记工
作,群众办理机动车牌证将更为方便:缩短了办理牌证的时限,
对出具合法有效证明、凭证的,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的时限由5
日缩短为2日,对申请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补发时限由15日
缩短为1日;取消办理变更登记的审批程序,需要改变车身颜色、
更换车身或车架的,机动车所有人不用再事先向车辆管理所申
请,可以于变更后直接办理登记;扩大重新启用号牌号码的范
围,所有办结注销或转移登记的机动车,都可以申请重新启用
原号牌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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