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8-02-29
《陕西省渭河水量调度办法》3月1日起实施
本报讯 (记者 王永锋 通讯员 秦延安)经省政府今年第2
次常务会议通过的我省第一部水量调度办法——《陕西省渭河水量调
度办法》,自2008年3月1日起开始施行,这将为解决渭河断流、加强
流域水资源管理起到促进和保障作用。
渭河是我省关中地区经济用水的主要水源,流经宝鸡、杨凌、西
安、咸阳、铜川、渭南市。在过去的26年间,渭河有15年出现断流,
2000年林家村水文站断面断流达234天。上世纪90年代以来渭河流域
年均仅因旱灾造成的损失就多达17亿元左右。同时,水量的减少还加
重了泥沙淤积,使得下游防洪安全受到严重威胁。
2007年开始,我省着手开展《陕西省渭河水量调度办法》立法工
作,并在今年省政府第二次会议上审议通过。《办法》共七章,分别
为水量分配、水量调度、应急调度、监督检查、法律责任。主要是对
渭河水资源实行优化配置。《办法》规定,渭河水量调度按照保障城
乡居民生活用水,合理安排农业、工业和生态环境用水,防止渭河断
流的要求,遵循总量控制、断面流量控制、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
则,实行统一调度。调度年度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调度实
行年度水量调度计划与月、旬水量调度方案和实时调度指令相结合的
调度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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