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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发布 2007-12-01
据新华社北京11月30日电 (记者 孙玉波)建设部等七部门30
日联合发布《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办法指出,市、县人民政府要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居民
住房状况和收入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经济适用住房的政策目标、建
设标准、供应范围和供应对象等,并组织实施。办法明确,本办法下
发后尚未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执行本办法有关准入和退出管理、价
格管理、监督管理等规定;已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仍按原有规定执行。
此前已审批但尚未开工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凡不符合本办法规定内
容的事项,应按本办法做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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