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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封山禁牧条例提请人大常委会审议


2007-11-22
                  我省还将退耕还林1640万亩

  本报讯 (记者  张鑫  实习生  程媚)在21日召开的省十届人
大常委会第34次会议上,常委会组成人员听取了《陕西省封山禁牧条
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报告针对林草植被对于陆地生态系统的功能和我省的地理环境、
生态环境现状等,指出了制定《条例》的必要性,并就《条例》实施
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做了明确细致的规范和要求。据悉,目前我省
已经完成的3149万亩退耕还林和荒山造林,大多还处在幼林状态,能
否保存下来并且成林,直至发挥效益,关键在封禁管护。我省今后仍
需退耕还林1640万亩,其中25度以上陡坡耕地1180万亩,必须把封山
禁牧、依靠生态自然修复作为恢复和保护生态的重要措施。
  提请本次常委会审议的《条例(草案修改稿)》规定,封山禁牧
区域的农户应当对牛、羊等草食动物实施舍饲圈养,县级以上人民政
府应当对封山禁牧区域内实施舍饲圈养的农户给予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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