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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出台猪肉质量安全整治《方案》


2007-11-13
              年底县以上城市定点屠宰率要达100% 

  本报讯 (记者  晓华  实习生  王莉)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陕
西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以及全国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
治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屠宰管理,净化肉食市场,西安市日前
出台了《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方案》明确了全市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包括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
理,加强产地检疫和屠宰场检疫,严厉打击私屠滥宰以及制售病害肉、
注水肉、劣质肉等违法行为;进一步落实定点屠宰企业管理制度,生
猪和肉品检疫工作,病害生猪无害化处理;规范肉品市场、餐饮业和
集体伙食单位、肉制品企业肉源采购行为。
  《方案》要求,通过整治,到2007年年底,全市县以上城市定点
屠宰率达到100%,乡镇定点屠宰率达到95%;对全市定点屠宰场违
规、违法查处率达到100%,实现病害肉无害化处理率100%;所有市
场、超市、集体食堂、餐饮单位销售和使用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
宰企业;对在专项整治工作期间的举报查处率达到100%。
  在整治工作中,对达不到屠宰场生产条件,不符合设置规划要求,
在屠宰场内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屠宰注水猪、病死猪等行为的生
猪屠宰企业,立即取消其定点屠宰资格,收回证、章、牌,并公开曝
光。对未建立生猪进场检查制度和肉品出场台账管理制度,无害化处
理设备、设施不完善,肉品检验设备和人员不能满足检验需要,未建
立不合格肉品召回制度等的生猪屠宰企业,要求限期整改,整改后仍
达不到要求的,取消其定点屠宰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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