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1-08-04
一封“裸照”敲诈勒索信牵出的大案
用非法获取的他人身份证件232张,骗领银行卡200多张,通过在
网上设立的“银行卡办理中心”和在贴吧上发布售卡信息,向社会不
法分子出售牟利。这个6人犯罪团伙,近日被西安警方跨省成功打掉。
一封“裸照”敲诈勒索信牵出的大案
今年3月7日下午15时,在西安市北关某单位工作的何某,在办公
室收到一封来自武汉的特快专递,寄件人名叫张彪。一阵纳闷后,他
打开一看,里面竟是一张男女在宾馆偷情裸照,并附有一封勒索信,
要求在一周内将50万元打到指定农行账号上,户名为屈刚。
何先生疑惑不解,他并不认识寄件人,也没去过武汉。裸照上面
在宾馆房间的男子,头像确实有点像他,但很明显是经过PS合成的。
于是,何先生决定报警。
西安市公安局未央分局刑侦大队接到报警后,认为这是一起有预
谋的敲诈勒索案,立即决定以敲诈勒索立案侦查。警方很快发现,要
求何某汇款的银行卡账号是在江西九江办理的。
2011年5月23日上午11时许,九江市公安局庐山区分局民警在九
江市庐山区火车站旁的富华宾馆,将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犯罪的嫌疑
人禹国平、龙志育抓获。随即赶到的未央民警从禹国平身上提取到身
份证38张,从龙志育身上提取到身份证15张,并从俩人身上查获多张
银行卡、银行U顿及GMS卡等。警方顺藤摸瓜,以俩人手机通话记录为
突破口,捣毁了一个链条完整的贩卖信用卡团伙,而该团伙的“经理”
徐庆双也随即浮出了水面。
网上开办“银行卡办理中心”疯狂叫卖
徐庆双,1985年7月21日出生,初中文化程度,湖南娄底市双峰
县洪山殿镇古塘村农民,几年前跑到广州市打工,住广州市天河区石
牌街石牌南镇西大街一巷4号。禹国平、龙志育被警方抓获后,根据
交待,警方对徐庆双上网追逃。
2011年6月17日,山东省济南市公安局便衣队在工作中发现,被
上网追逃的犯罪嫌疑人徐庆双在济南市火车站附近一招待所投宿。在
对徐庆双实施抓捕的过程中,发现与徐庆双同在一起的肖丹文、廖幸
意、刘静、黄其辉、徐庆良等5人随身携带大量他人身份证,还有近
百张以他人身份证件在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华夏银行等
办理的各类银行信用卡,具有重大的犯罪嫌疑。随即济南警方与西安
警方取得了联系,两地警方密切协作,于2011年6月17日将上网逃犯
徐庆双及其同伙肖丹文、廖幸意、刘静、黄其辉、徐庆良一并抓获。
徐庆双交代:“从2010年9月份开始,我从互联网上得知有人需
要信用卡,便有了做这生意的想法。”开始,我从广州等地的环卫工
人那里,花些小钱收购别人遗失的身份证自己到银行办卡,见生意还
不错,于是就找来了同乡廖幸意(女)、肖丹文(女)、刘静(女)
一起帮着一起跑。同时联系了熟人龙志育、禹国平,由我提供身份证,
他们俩去办卡,我联系业务的“方式”开始做这个“生意”,还特别
制作了一个名为“广州银行卡办理中心”的网页,并在天涯社会、百
度贴吧上大量发布售卡信息。
在徐庆双开办的“银行卡办理中心”网页的“业务简介”一栏,
记者看到:“本处有大量用真实身份证办理的全国各地各大银行全新
银行卡,以及口令卡、电子证书、U盾长期供应。”“本网站出售的
银行卡大部分是购买的真实身份证,雇用他人前去办理的,因为卡主
本人不知道卡的存在,通常很安全。”为掩人耳目,徐庆双还特意在
网站上打出特别提醒:“本站银行卡仅供收藏使用,严禁从事洗钱、
诈骗、绑架、勒索等。”而这个特别提醒语却无疑成了广告的“重点”
。
200多张身份证办理银行卡200多张
“我也不知道银行卡生意会这么火。”徐庆双说。
精心制作的“银行卡办理中心”网页正在“认真经营”的徐庆双
等人没想到他们生意就这么完了。“我们也尽到了提醒责任,但他们
非要那么用。”话语间似乎还有些经不起推敲的“委屈”。
据警方初步查核,自2010年9月以来,徐庆双先后提供他人身份
证200多张,由其他涉案人先后在湖北、淅江、江西、山东济南等地
的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和华夏银
行等金融机构骗领银行卡,共计达200余张。徐庆双以每张办好的银
行卡70元、带U盾和捆绑电话的每张150元收购回来,给其他涉案人支
付“手续费”或“办理费”。
徐庆双拿到这些卡后,自己加价贩卖牟利,他利用网络联系,通
过淘宝账号交易付款,从不与购买人见面。据统计,徐庆双已在网上
售出各种银行卡100余张,非法获利2.6万余元。
今年7月15日,西安市未央区检察院以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将
徐庆双、廖幸意、肖丹文、刘静、禹国平、龙志育批准逮捕。
据检察官说,当前随着银行卡的广泛使用和其便捷性被人们接受,
利用银行卡的犯罪越来越多,个别公民不注意个人身份保护,身份证
遗失后不及时挂失、补办,一些有条件经常捡拾他人身份证的不良人
员,将工作便利当作发小财的“渠道”,加之有些银行并未严格按照
规定程序办卡,随意接受委托办卡,使本来给人带来方便的银行卡成
了新兴的犯罪领域犯罪分子诈骗、勒索等犯罪的“专用账号”。
(本报记者 吕贵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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