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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 经 论 语


2009-03-24

建设项目禁止抢工期值得期待

  北京市建委近日发布《关于加强北京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安全质
量管理意见》,明确规定轨道交通工程要确定合理工期,建设单位不
得随意压缩合同工期。
  城市轨道交通主要是指地铁,属于重大民生工程,禁止压缩工期
是尊重科学、尊重工程建设自身规律,确保质量的理性和明智选择,
更是对人民生命安全的负责。
  如果把这一规定“放大”至禁止所有建设项目抢工期,我觉得更
有现实针对性。就全国来看,目前有两大热点易“刺激”建设工程赶
抢工期,一是建国60周年大庆;二是拉动内需四万亿投资。笔者生活
在南京,最近看到不少建设工地拉出很“雷人”的横幅,“大干快上
抢工期,向国庆60周年献厚礼!”,这些工程有能源、桥梁等基础设
施,也有民生项目。老实说,看到这样“激情四射”的标语,我的心
情不是激动而是担忧,“大干快上”是需要的,但“抢工期”需冷静
思考,尤其为国庆60周年抢工期则大可不必,为“献厚礼”没日没夜
的拚命赶工期,或许到时候献上的不是让人民满意的礼,而是质量堪
忧的“豆腐渣”,那就糟蹋透顶了。
  笔者并非一味的反对建设工程压缩工期,而是主张尊重科学与规
律。通常讲,合同约定的计划工期是经过专家严格、细致的科学论证,
既考虑到气候、地质条件等因素对项目的影响,又考虑到工程建设自
有规律,还顾及到人力、物力等投入情况,没有非常特殊原因不宜轻
率缩减工期。特别是为向什么节日“献礼”盲目抢工期,要求提前竣
工的“长官意识”,无疑是不尊重科学的表现。
                                               (尹卫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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