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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 经 论 语


2009-02-17

评论:好政策还需落实好

  近日,《南方都市报》报道了“家电下乡”遇到的新问题,农民
投诉产品价格高于商场,且不开发票,服务没有保障。更令人诧异的
是,“家电下乡”的经销商抱怨赚不到钱,原因是经销商在参与该项
活动前期已作了大笔投入,进货价却如往常一样经过各级代理商加码,
加上农村地区无法控制的送货费、安装调试费,很多笔生意只好赔钱
赚吆喝。基于此,一些经销商甚至把农民找当地政府报销补贴的产品
标识卡抽出来另外卖钱,以贴补经营亏空。
  今年2月1日起“家电下乡”在全国推广,实施时间暂定4年。对
农民购买彩电、冰箱(冰柜)、手机、洗衣机4类产品,按产品销售
价格的13%给予财政补贴,可拉动消费9200亿元。据测算,我国农村
约有2亿多户家庭。面对当前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影响,实施“家电
下乡”,扩大内需特别是农村市场的消费,是当前“保增长”重要途
径。农民购买家电获补贴,体现出党和政府的关心,但是怎么把这一
好事办好,让农民真正享受到实惠和便利,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
  企业不能拿着国家政策这个尚方宝剑,向农民倾销库存积压品和
售卖高价产品,甚至是劣质产品;落实到基层后,不能变相为行政摊
派购买,不管需不需要每户必须完成购买指标,使政策走了样、变了
味。
  “家电下乡”还要顾及到当地的实际情况。农村消费者住得很分
散,企业如何做好产品的售后服务,也是一个重要的环节。农民由于
受到文化知识和家电使用常识的限制,加上农村电压不稳等主客观因
素,农民用户使用家电的损坏率肯定高于城市。而农村家电维修网络
不健全,维修技术人员水平良莠不齐,下乡家电一旦损坏,尽管享受
“三包”,但农民将付出比城市更高的维修成本。当维修成本过高让
农民无力承受时,农民用户就会放弃维修,家电也就成了摆设。
  由此可见,家电下乡,惠及农民,不单单是一项财政补贴那么简
单,需要从多方面提供保障,提供服务,提供指导。政策只是一种引
导,而不是农村家电市场销售的全部。农村家电消费的启动,还需要
更多企业和商家的参与,共同构建完善的销售、服务等网络。惠农好
政策,需要很好地落实到位,才能让广大农民真正从中受益。
                                               (徐  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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