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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 经 论 语


2008-10-31

评论:政府先行垫资是一种民生情怀

  
  日前,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曝光了30家欠薪企业名单,
共拖欠工资总额达1200余万元。因许多欠薪企业老板逃逸,政府筹集
1000万元先行垫资为员工发薪。无独有偶,媒体报道近日东莞两家玩
具厂倒闭,老板失踪,7000多名员工上访讨薪,政府正在积极筹资2400
万元为工人发工资。
  此举也引发了诸多争议,有人批评这是用纳税人的钱为破产企业
埋单。但笔者认为,东莞和深圳的做法,充分体现出政府的一种民生
情怀,值得肯定。批评者首先搞错了概念,政府只是先垫资为破产企
业员工发薪,先行垫付的必要前提是企业老板隐匿和逃逸,一旦找到
老板完全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讨要,即使老板永远蒸发,还有厂房、设
备等固定资产可供拍卖。按照我国《破产法》规定,破产企业拍卖所
得还债的第一顺序是偿还拖欠职工工资、养老金及医疗保险等。可见
政府先行垫资等于借钱先解失业工人燃眉之急,岂能说是用公共财政
为破产企业埋单?
  退一步讲,即使政府垫付的钱最终不能完全收回,甚至“颗粒无
收”,难道对陷入困境的失业工人,政府就可以视而不见,撒手不管?
据报道,东莞、深圳破产的全是非公中小型企业,集中于服装、家具、
玩具等,这些企业员工本身收入就不高,一旦老板再拖欠数月工资,
势必雪上加霜。以人为本的政府,岂能眼睁睁地看着失业工人无米下
锅而不伸救援之手?
  政府为破产企业员工垫薪,怎么说都是必要之举。不能让一个人
受冻挨饿,首先是人民政府起码的民生责任。其次,破产企业正常运
营时也依法向国家纳税,如今失业工人有难,用纳税人的钱救助他们,
有什么不应该呢?第三,破产企业员工面临着被拖欠薪水和失业双重
打击,经济和精神均遭重创,救助他们既是解生活之困,也是精神慰
藉。第四,政府先行垫资非常有助于社会稳定,缓和矛盾,减少或杜
绝群体事件。
  当然先行垫资毕竟是事后“救火”,政府应积极寻求事前防范。
年底将至,欠薪事件增多,尤其是私企老板为甩包袱突然蒸发,需引
起高度警觉。我们更要看到,全球金融危机对国内的影响正在加大,
为有效防止个别老板因欠薪、欠债逃逸而激化社会矛盾,引发群体事
件,政府当务之急是要采取切实可行措施,确保企业特别是非公企业
按月足额发放工人工资,通过制度设计和强力监督杜绝欠薪。
                                         (尹卫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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