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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 经 论 语


2008-08-19

评论:开发资源莫忘生态环保

  
  近年来,不断扩大的榆林地下能源开发,在给社会带来巨大经济
效益的同时,也使本来就脆弱的当地生态雪上加霜。有数据显示,能
源开采已导致采空区面积以每年10平方公里速度递增,地表塌陷面积
已超过60平方公里,山体崩塌、地裂缝扩延等灾害日渐增多,导致区
域性地表水泄露、地下水位下降、湿地面积萎缩,仅神木县境内就有
10条河流断流、20多眼泉井干枯,全市湖泊由开发前的896个减少为7
9个。每开采1吨原煤、原油,造成的生态资源环境损失分别是52元和
260元,年总计损失达98.8亿元。
  日益恶化的生态,使榆林发展的环境容量也在日渐萎缩。据测算,
大柳塔和活鸡兔两个现代化程度最高的煤矿,服务年限已由设计的10
8年缩短为37年,榆家梁煤矿服务年限由34年缩短为11年,210个地方
煤矿保有储量不足18亿吨,服务年限不足20年,其中已有5个矿井因
资源枯竭正在办理闭坑手续。
  有不少专家呼吁,如果放任生态继续恶化,势必陷入“煤挖完了、
水漏干了、地塌陷了、草死光了”的绝境。相关部门应在大力推进陕
北能源化工基地建设过程中,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下大力气解决能源
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矛盾,力求实现二者双赢。切实贯彻落实省政
府提出的“三个转化”,走“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循环开发之
路。引进国内外先进科技为循环开发提供技术支撑,以导向鲜明的产
业政策、价格手段和税收杠杆,逐步将高污染、高能耗的企业淘汰。
建立生态准入门槛和生态修复补偿机制,对重大项目按硬性技术指标
作为准入门槛,创新企业成本核算制度,向其收取生态环境修复补偿
费用,落实“谁破坏、谁修复、谁受益、谁补偿”的政策。
  发展是根本,保护是前提,只有把资源开发与保护有机地结合起
来,相互促进、协调发展,才能使生态、环保、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
优势。坚持经济建设与生态建设同步推进,将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一
同考核,建立起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良性互动,才是科学发展
的具体体现,才能获得持久的发展动力,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处
于不败之地。
                                              (徐  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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