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8-04-09
评论:“不孝”与“失教”
多年与儿女断绝关系的湖南省怀化市吴智清突发中风住院。为争
财产,儿女突然来到他床前“尽孝”。为试真假,吴智清诈死考验儿
女孝心。兄妹三人对其父的“死”却不关心,不去积极处理后事,而
是翻箱倒柜寻找遗产。吴智清“死”而复生揭穿儿女真实面目……(
3月17日《文摘周刊》)
吴智清儿女冷漠于父亲的死,热衷于寻争遗产,这种重财产轻亲
情的丑陋心态与行为,实在应该受到社会的谴责和伦理道德的谴责,
也应该受到自己良知的谴责——如果他们还有些许良知的话。
面对吴智清“诈死考验儿女孝心”及其儿女的表现,笔者在谴责
其儿女之余,心情又很复杂,也引发了一些思考。
儿女对父母的孝心问题,既是个家庭问题,也是个社会问题;既
是个家庭伦理道德,也是个社会法理问题;既关系到家庭的亲情与和
谐,也关系到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在一定意义上,孝或不孝也是具有“遗传性”的,当然,这只是
个比喻而已。确切地说,孝或不孝是具有影响力的。从社会上许许多
多家庭儿女对待父母孝或不孝的实例中,可以总结出这样一个规律:
父母从小注意对儿女进行伦理道德教育,重视培养儿女良好的道德修
养,父母并且注意对儿女言传身教,自己以身作则,对老人尽孝,那
么,就会对儿女起到示范作用、榜样作用,这不就是一种“遗传性”、
一种影响力么?反之,一些父母对儿女从小娇生惯养,宠惯出一些毛
病,也只知道要求父母和别人关爱自己,却不懂得关爱父母、关爱别
人。可见,“子女不教,父母之过”也;也可见,子女不孝,也有“
父母之过”也。还有一种情况,一些人自己对父母不孝,甚至虐待老
人。这种行为举止也“传染”给了自己的儿女,到自己老来时,儿女
便自觉不自觉地效仿父母以前对待爷爷奶奶的行为举止,也如此这般
对待自己的父母。这不也是一种“遗传性”、一种影响力么?可谓自
酿苦酒,自食苦果。笔者知道这样一件事:有个年轻人对父母不怎么孝
顺,竟然出于一种报复心理。原来,他的爷爷奶奶在世时,父母对爷爷
奶奶不好。这个年轻人对父母说:“你们以前怎么对待爷爷奶奶,我
现在怎么对待你们!”笔者当然不赞成这个年轻人这种“报复心理”
及其行为,只是想说明一个人对自己父母孝或不孝,很可能影响到自
己儿女如何对待父母。这也是一种“种瓜得瓜,种豆得豆。”
笔者的意思,并不是说这种孝或不孝的“遗传性”、影响力具有
“必然性”和“合理性”。而是想说,一些父母也应该反思:儿女不
孝,是否与自己的“不教”以及自己的不良影响有关系?而更想说的
是,如今的年轻父母,要注意对孩子从小进行良好的思想道德教育,
包括家庭伦理道德教育,培养塑造孩子良好的道德品质。同时,父母
自身要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包括家庭伦理道德,包括孝敬父母。如果
自己在这方面做得好,自己的孩子耳濡目染,对他们的心灵也是一种
潜移默化的熏陶。自然规律不可抗拒,一代一代人都会从年少年轻到
年老,一代一代人都应该孝敬父母,这也是我们中华民族家庭伦理道
德与传统美德。
昨天,我们的父母孝敬爷爷奶奶;今天,我们孝敬自己的父母;
明天,我们的儿女也会孝敬我们。这也是中华民族家庭伦理道德与传
统美德的传承。
(袁敏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