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未 成 年 教 育


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管理得到加强


2006-02-07
  团省委联合文化厅、教育厅等部门制定了《关于落实2005年加强未
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管理的实施方案》和《关于加强我省青少年活动场
所建设和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征求意见稿,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校
外活动场所管理,推动各级青少年宫和宣传文化设施免费向所有青少年
开放。省体育局制定了《陕西省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暂行管理办法》、关
于在全省开展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管理的通知。目前,全省已建青少年
宫或综合性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站、中心)73个,举办的各类主题
教育活动200余项,直接参与人数达20万人次。在“千宫百万”活动中
,各青少年宫开办各类专业技能培训300余期,近10万人接受培训。
  全省文物系统下发了《关于对青少年有组织参观博物馆、纪念馆实
行免费的通知》,各博物馆、纪念馆共免费接待青少年学生超过100万
人次。加大博物馆、纪念馆讲解员针对未成年人的讲解培训,建立了专
职、兼职和志愿者相结合的宣传讲解队伍。目前,全省博物馆、纪念馆
已与500余所大中小学校签订了教育基地协议书,近百名博物馆、纪念
馆的人员被聘请为各类学校的校外辅导员。根据未成年人特点和需求,
调整陈列,增设未成年人参与的互动内容,增强吸引力、感染力,举办
了知识性、趣味性、观赏性相结合的陈列展览30多次。充分发挥爱国主
义教育基地作用,全省有97家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向未成年人免费开放。
                                 (魏成宣  本报记者  吕扬)


回到上一页

   
 

   国内统一刊号:CN61-0001 邮发代号:51-1 国外代号:D461
   地址:西安市环城南路东段一号 邮编:710054  广告业务联系电话:2231527
[最新报价]  
E-mail:
sxdaily@tom.com
    陕西日报社版权所有 CopyRights ©1998-2000 陕ICP备 0104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