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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 成 年 教 育


流动人口和困难家庭子女教育问题得到较好解决


2006-02-05
  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
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坚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
以公办中小学为主”、“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积极接收符合条件
的农民工子女入学,并与当地居民子女一视同仁,杂费按当地学生相
同标准收取,不得再收取借读费和其他任何形式的赞助费。
  省教育厅、省民政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对流
动人口家庭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进行检查的通知》,重点对西安市
和宝鸡市的金台区、渭滨区进行了调查。各市、县对解决好流动人口
子女就学问题高度重视,普遍成立了由教育、劳动、公安、计划、财
政等相关部门组成的流动儿童少年就学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一系列
配套政策和落实措施,初步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已解决了17.
34万名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问题,占农民工适龄子
女人数的98%以上。
  积极实施贫困学生资助工程,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
学生实行“两免一补”制度。1、实施贫困学生资助工程,建立资助
家庭困难学生就学制度。安排1000万元,建立了贫困学生助学金制度。
2、实施“两免一补”。制定下发了《陕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
经济困难学生“两免一补”实施暂行办法》和《陕西省农村义务教育
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界定标准及管理暂行办法》,召开了“两免一
补”工作会。对全省158万农村贫困家庭学生全部实行了“两免一补”
(免教科书、免杂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共落实中央免教科书资
金14850万元,省、市免杂费资金9095万元。3、贫困生资助工作取得
了比较显著的成效。一是切实减轻了农民负担。二是辍学问题得到有
效控制。实施“两免一补”后,农村贫困家庭学生得到了及时资助,
使农村中小学辍学率明显下降,部分面临失学的儿童少年又重新回到
了课堂。我省2004年初中辍学率为3.11%,比2003年降低0.07个百分
点;小学辍学率为0.53%,比2003年降低0.43个百分点。三是义务教
育办学质量和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魏成宣  本报记者  吕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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