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8-04-15
大山里的“亲民”法官
——记全国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全省人民满意的好法官、
铜川市印台区新街法庭庭长胡振华
2007年10月8日16时许,305省道铜川市印台区北部崾岘梁89标段
处。
一辆北上的公交中巴,最终没避过迎面驰来的运煤车……顿时,
散乱的行李、破碎的玻璃、流血的伤者,狼藉一片;呻吟声、呼救声、
忙乱声……响作一团。伤者中,有位从昏迷中苏醒过来的中年人不顾
伤痛,不停地念叨:“案卷、案卷……”
这位中年人住进铜川矿务局中心医院后,不少乡下群众提着小米、
鸡蛋、水果和奶粉等,纷纷拥到病房。
他,就是印台区新街法庭庭长胡振华。
生于1963年2月的胡振华,是江苏丰县人。因父母在焦坪当矿工,
他从小就生活在这里。1982年12月,他成为崔家沟煤矿的一名干警;
1985年3月,被借调到当地法庭;1987年11月,一纸调令让他回到地
处家门口的新街法庭。
新街法庭位于印台区北部35公里处的凤凰山下,辖两镇、两矿、
一监狱,有4.5万多人。长期以来,基层法庭受理的案子大多涉及婚
姻、家庭和邻里纠纷。此类案子复杂、棘手,若得不到妥善解决,极
易形成不稳定因素。
“在家门口干事,够他戗!”不少好心人在担心。然而,他对此
总是报之一笑——
“家门口的事,是不好干,可总得干啊,更重要的是要干好”
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正是在这种不信邪、不怕邪的思想支
配下,这位出身矿工世家的后生,就是在所谓不好干事的“家门口”,
一干就是20多年!
如今,“小胡”——这个他初到焦坪时人们送他的称呼,仍没有
变!尽管他不再是当年的那个“小胡”了,尽管他已当庭长多年了。
其实,“小胡”也好,庭长也罢,在百姓眼里,都是一样的。20多年
来,无论是谁,只要一进法庭大院,他那一声“伯”、“叔”或者“
姨”等问候,让人觉得心里好不温暖!
一天晚上,天下着大雨。突然,有人在敲门。他开门一看:一位
妇女满眼含泪、两脚泥水,还领着一个小女孩站在他眼前。见此情况,
他赶紧让其进屋,一问才知道其丈夫酒后找事打了她。为防止意外,
他立即安排她和孩子住进招待所,自己却冒雨赶往她家……前些天,
记者见到了这对和好的夫妇。她丈夫回忆说,一进我们家门,他顾不
上换掉湿透了的鞋子,就和我一起收拾客厅的一片凌乱。接着,又给
我倒了一杯开水。在了解了情况后,他委婉地批评我:“喝多了,就
耍‘疯’,了不起!对一个妇女,还动起手来,不嫌掉价?打了人家,
气走了人家,这么大的雨却一点不担心?”最后,他还列举了好多因
喝酒惹事导致家庭破裂的例子,临走劝我:“明天,就去给妻子赔个
情、道个歉!男子汉,要拿得起,放得下。”而当年雨夜中求她“胡
大哥”做主的她感激地说:“天底下,谁最好?我认定就是我‘胡大
哥’。”
彭某再婚后,因和妻子张某在对待儿子问题上闹得很厉害而诉至
法庭要求离婚。开庭那天,张某威胁说:“谁敢判老娘离婚,我就死
在这里!”经过了解,他觉得这个家庭远未到散伙的地步。于是,就
心平气和地劝导他们和好。因彭某比较犟,所以第一次调解没有奏效。
可他并不灰心,在随后的日子里,他要么请彭某到法庭,要么撵上门,
有时在街上一遇着,就耐心细致地劝解:“组成一个家庭,容易吗?
两口子过日子,能没矛盾?谁是谁非,是一个人的错?要珍惜,要理
解,要包容啊。再说,你们还年轻,就是离了,还得再找!可能否找
到更合适的?还是为孩子想想吧……”如今,已经和好的夫妻俩逢人
就夸:“胡法官,大大的好人!当初要不是他,我们家早就完了。”
好事传千里。劝和好多快要散伙家庭的事情不胫而走后,他赢得
了群众的一片赞誉。对此,他却显得很平静——
“干我们这行的,如果处理事不公,就有愧于肩上的天平”
在焦坪,人们都知道他没架子,人缘好,一副热心肠。更令人敬
佩的是,不管对谁,也不管是什么事,他“一碗水,端得平”!
张某的车和眉县乡企供销公司(原告)的货车相撞。交警部门认
定:张某负主要责任。调解后,张某愿承担损失可没按时给付。为此,
原告多次催要无果诉至法庭。受理此案后,他主动找到张某,向其讲
明利害,使双方很快达成分期付款协议。可到期时,张某却分文未付。
为维护原告的合法利益,他便联系区法院执行庭,依法查处了张某的家
产。在法律的震慑下,张某将赔偿款一次性交到法庭。当原告来领款
时,为表谢意一再邀请他去吃顿饭,被他拒绝了。后来,原告特意给法
庭送来一面印有“摒弃地方保护,为企业排忧解难”的锦旗并说:“在
焦坪打官司能赢,没想到!能碰上像你这样的‘清官’,真荣幸!”
为顺利、平稳地处理涉及崔家沟监狱服刑犯的特殊案件,不致矛
盾升级或诱发新的矛盾,他加强了同监狱方面的沟通并取得管教干部
的配合和帮助,促使案件圆满解决。
神木人张某在新疆打工时与赵某(老家也在神木)恋爱结婚。后
来,张某因盗窃被判刑。在崔家沟监狱,张某积极改造并获两次减刑,
而赵某长期带着女儿艰难地生活。2005年,女儿有病,可张家人不管,
致使赵某要求离婚。在了解情况后,他同管教干部及时沟通,并到崔
家沟监狱审理此案。那天,一见赵某,张某先是吃惊,接着有些激动
……得知详情后,张某认真地说:“只知道你们母女不容易,可没料
到你们遇着困难家人是这样……”说着,说着,张某就控制不住了,
最后竟哽咽着说:“是我不好,害苦了你们……我会好好改造,争取
再减刑。将来,我尽全力好好善待你们娘俩!”赵某听后嚎啕大哭并
当庭撤了诉。
他常年奔波在外,换来的是千家万户的和谐、美满和安康。可是,
对父母,对妻儿,对那个太需要照顾的家,他欠得太多了。面对着胡
振华妻子,看得出来她一脸的委屈——
“他把工作,特别是把群众的事情,看得比什么都重要”
提起胡振华,他妻子说:“他很少有星期天,平时偶尔回一趟家,
他总是趴在桌子上,不知道在写什么……他哪还管孩子和我,他哪知
道还有个家!”
有一年冬天,她头疼实在撑不住了就给他打电话。谁知,正在外
边工作的他竟说,让她找点药先吃。当时同事劝他还是回去一趟,他
却撂出一句:“咱们干活,完了后再说。”
2005年,由于儿子到了高三,她决定不再打工,打算回家给儿子
把饭做好让其顺利通过高考。可回到家后发现除了做饭,还有更多的
空余时间。为弥补经济上的开支,便求他给领导说说,能否给法院帮
忙……还未等话说完,他毋庸置疑地说:“你的意思,我明白。不过,
你还是最好不要再想这事。”
在法庭忙,在乡下跑,这就让他很少顾及家。多年来,他父母一
直住在焦坪,而新街法庭距父母并不很远。他那身体不太好的父亲对
我们说,平时不说好好聚聚,就是想看他一面都很困难。他母亲一直
在街上做小生意,明明看见他的车停在那里,就是没有他的影子。
有一年夏天,暴雨在他父母的住房前冲了个大窟窿,他妻子带病
都赶过去和邻居一块收拾,却偏偏找不见他。还有一回,他父亲受朋
友之托,想从他口中打听一下涉及这位朋友的一件事。谁知,老父亲
刚一开口,他就说:“让他还是到法庭去。”从此,凡工作上的事情,
老父亲再也没张过口。
有人说,有他那样干事的吗?是的,干工作,尤其是干他那样的
工作,排除各种关系的干扰是应该的。可是,总不能给自己的老父亲
“扎势”!听了这些话,他一脸严肃——
“合格的法官,面对每一宗案子,要多想想群众的利益”
为确保案件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为使容易诱发新
矛盾产生的案子得到很好地处理,为把一切不稳定的因素消灭在萌芽
状态,他在实践中摸索总结出了一套实用而有效的“具五心(真心、
诚心、耐心、细心、尽心)”、“用五法(真情关爱法、批评教育法
、滴水穿石法、类比借鉴法、巧妙刺激法)”的工作方法,使调解工
作贯穿于诉讼案件的全过程,达到了“案结事了”的理想目的。
马某年过70,生有3个儿子、两个女儿,可无一个人愿意赡养。
玉华镇司法所和妇联虽调解了多次,可效果不佳。老人无奈,就将子
女告上法庭索要赡养费。他认为:此案虽小,但很典型,很有教育意
义。于是就张贴公告,决定在所在村公开审理此案。那天,从附近赶
来旁听的竟有几百人。当时,马某的儿女非常尴尬,当庭承诺每月给
老人60元的生活费……村民马某说:“这个庭开得好,不光教育了当
事人,还给我们上了一堂法制教育课。”平时逢集会,他带着同事走
上街头,摆几张桌椅,或散发宣传资料;或举办展览;或开展咨询服
务……除了办案外,他常常下到基层,把那些负责调解、治保的同志
集中起来搞培训。据玉华、金锁关两镇有关人员介绍,近年来他组织
集中讲座8次,培训基层司法工作者近170人,还帮助矿区和镇、村排
查调处了40多起因民事纠纷可能激化引起的刑事案件、非正常死亡和
群体斗殴事件。
采访期间,记者得知:从1996年至今,他办结的案件无超审限、
无发还重申,成功地走出了一条“调解多、判决少,二审维持多、发
改少、效果好,公信度高”的路子。近3年来,他亲自办结案件215件,
其中调解结案162件,调解率达到了75%,居全市法院系统办案率前茅
。他领导下的新街法庭,实现了“队伍管理零违纪,案件质量零差错
,办案效率零超限,审判作风零上访,上诉案件零发还。”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2000年、2002年他被省高院评为“人民满
意的好法官”;2000年、2001年被省委政法委评为“人民满意的政法
干警”并荣立个人三等功;2006年11月被省高院评为“基层法院优秀
法官”;2007年6月,被省高院授予“二等功”。他还被最高人民法院
评为“全国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
20多年来,在焦坪,他完全忘记了自己;完全忘记了身后还有一
个无工作且身体不好的妻子需要照顾;完全忘记了还有年迈的父母太
需要他尽孝!何为大?在他的人生“字典”里,只有放大了的“老百
姓”这三个字!
正由于他把更多时间和精力放在竭力维护老百姓的利益上,放在
主持正义和公道上,以自身的切实行为阐释着“司法为民”的真义。
为此,在印台600多平方公里的土地上——
胡振华,成为继郭秀明和“党员三兄弟”后的一面旗帜
2007年12月14日,《铜川日报》在头版头条报道了他的感人事迹。
随后,区委书记闫旭作出批示:胡振华同志作为长期处在基层的一名
法官,数年如一日,兢兢业业,默默奉献,在平凡中体现着党的忠诚,
体现着对群众的一派真情,体现着一名共产党员的崇高境界,因而在
平凡的岗位上创造出不平凡的业绩。他是基层干部勤奋工作、无私奉
献的先进典型,是永葆党员先进性的鲜活教材。他的先进事迹昭示我
们,越是在相对贫困、偏远、困难的地方,越是在矛盾和问题凸现的
时候,越是需要各级领导干部和共产党员发扬艰苦奋斗、坚忍不拔的
精神,发扬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的精神。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
干部要以胡振华同志为榜样,认真学习他扎根基层、一心为民的公仆
情怀;学习他脚踏实际、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学习他艰苦奋斗、节
俭清廉的政治本色,自觉做到为民、务实、清廉,争做党的好干部、
群众的贴心人,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展示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为推动全
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春节一收假,印台区委、区政府召开了开展“学习胡振华,争当
好公仆”主题活动动员大会。一段时间来,随着活动的蓬勃开展,区、
乡机关党员干部在学习的基础上,对照先进,检查不足,从我做起,
从点滴做起,提措施、抓整改、见实效。区招商局的党员干部连续奔
波,筛选、包装项目,为“西洽会”招商做准备;果业局牺牲星期天,
既帮助群众建好新园,又带着专家搞培训;城建局全体出动,组织群
众开展大规模的市容环境整治;林业局从上到下全身心地投入到春季
植树造林工作中,目前已组织群众完成造林1.7万亩,58万株。还有不
少部门和单位的党员干部,同乡镇(办)的同志们一道,下到基层为
群众送政策、送信息、送技术、送温暖,特别是通过一系列实打实的
行为帮群众强产业、抓收入、谋发展,在群众心目中真正地塑造了一
个个好党员、好公仆、好职工的良好形象。
如今,胡振华已成为印台继郭秀明和“党员三兄弟”后的又一面
旗帜。喜看这块英雄辈出的土地,到处呈现出一幅“建强区、促和谐、
奔小康”的诱人画图……
(本报记者 李晓军 本报通讯员 段建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