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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 闻 导 读


2008-02-22

住房保障工程:让居者有其屋



    古城西安城市规模不断拓展,举目远眺一座座高楼和新型社区拔
地而起,使市民居住条件得到很大的改善。
                                      本报记者  巨跃先摄

  袁纯清省长在省第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上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
构建和谐陕西、建设西部强省,必须把扩大公共服务、改善民生摆在
更加突出的位置。于是,从“住者忧其居”到“住者有其居”的住房
保障政策被细化为民生八大工程之一提到重要地位。
  其实,2007年,中央政府就接连出台政策,明确表示要加快廉租
房建设,并将之作为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的根本途径。我省也积
极落实有关政策,据了解,2007年我省新增经济适用房260万平方米,
新建廉租房14.6万平方米,改造棚户区100.2万平方米,五年间城镇
居民人均住房使用面积新增3平方米,一大批中低收入家庭居住条件
得到改善。
  保障和改善民生,既是维系着百姓利益的福祉,更是幸福陕西建
设的内在要求。袁纯清省长在2008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
2008年对所有县城符合规定条件、申请廉租房租赁补贴的城市低保家
庭做到应保尽保,实物配租1万户,货币补贴10万户。2010年逐步扩
大到所有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从2011年起,全省廉租房保障对象将
稳定在10万户左右,使城镇低收入家庭户户有房可租、家家有房可住。
今后五年,要加快落实农民安居工程项目,解决10979户农村无房户
的住房问题,改造8173户茅草房,搬迁223106户地质灾害区危房,每
年完成20%,在西部地区率先消除农村无房户、茅草房和地质灾害区
危房。
  五年蓝图目标:我省逐步解决21.8万户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
今年年底对11.95万户低保家庭予以保障,2009年到2010年,2.6万最
低收入家庭予以保证,在2012年前解决7.3万户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

                低收入群体——廉租房

    目前,我省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有21.8万户,其中11.95万户低
保家庭。今年,我省将加快廉租住房建设,实现9.9万户低保家庭中
申请货币补贴的,基本做到应保尽保。建设、收购廉租住房47万平方
米,筹措1万套廉租房源。
  此外,我省还将加大棚户区、旧城区改造力度,改善住房困难群
体的住房条件。将在开发区、工业园区等农民工集中的地方,以及城
中村改造时,考虑建设一些小套型住房,供农民工租住,改善农民工
居住条件。

             中低收入者——经济适用房

    2008年,全省经济适用房总体目标为:计划完成投资40亿元,建
设420万平方米,竣工210万平方米。经济适用房供应对象的收入标准
和住房困难标准,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2008年的标准在3月底前向
社会公布。

          中等收入家庭——限价房、经济租赁房

    目标:关注“既买不起商品房,又不符合经济适用房购买条件,
也不能参加集资建房”的“夹心”群体。
  措施:首先,建设政策性商品住房。探索“限价房”,在土地出
让时采取“限套型、限制面积”,然后再“竞地价、竞房价”,政府
在出让土地的时候价格低一些,盖成的房子售价也要限制得低一些;
其次,探索“经济租赁房”。组织一部分中小套型住房以低于市场价
又高于廉租租金的价格出租给“夹心”群体。

           农村无房户——农民安居工程

    目标:我省将从今年起,利用5年时间,解决农村81.6万贫困群
众和受灾群众住房问题。
                                   (本报记者  王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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